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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0日 10:49   东南网-福建日报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综合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纲要提出了今后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纲要明确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

  纲要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12年达到4%。

  纲要提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纲要要求: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纲要提出: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纲要提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纲要要求,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纲要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纲要,我国将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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