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今后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
■后年教育投入占GDP4%
■招考制度不再“一考定终身”
■义务教育缓解“择校热”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5%
■教师行业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大学推行“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13.5年
■20%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
[关键词] 基础线 “软肋”
[举 措] 2012年教育经费投入占GDP4%
教育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软肋”。《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012年达到4%。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投入指标是世界衡量教育水平的基础线。但是由于我国GDP增长迅速、财政收入占GDP较低等多种原因,这一基础线未能实现。截至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 GDP的比例只达到3.48%,仍然低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同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让每个孩子“上得起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
[关键词] “择校热” “择校难”
[举 措] 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
如何遏止“择校热”、“择校难”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大课题。《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为此要采取的相关措施包括: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针对我国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大的现实情况,《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关键词] “入园难” “入园贵”
[举 措]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5%
近年来,学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日益突出。2009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仅为50.9%,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74%。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城乡发展不平衡等因素长期制约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教育规划纲要》还将农村学前教育作为发展重点,要求“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关键词] 农民工子女入学
[举 措] 随迁子女有望就地升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是我国在城镇化加速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政府推进教育公平面临的巨大挑战。
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安置工作。2009年,全国997.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中,已有五分之四在公办学校就读。
针对日益突出的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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