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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发布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
这份全文约27000字的文件是中国进入21世纪以来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文件中提出一系列具体目标,如: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
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教育规划纲要》“表达了中国跻身世界最好教育行列的长远思路”。
《教育规划纲要》不仅对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提出具体措施,也对中国民众反应强烈的教育问题作出回应:为了遏止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风”,提出要“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为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出要“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为了克服高考“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提出“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等措施。
中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说:“《教育规划纲要》对当前中国教育面临的重大问题、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力求有所呼应、有所回答。”
“一考定终身”的招考制度将逐步改变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对此,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指出,这项改革主要强调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形成更加公开、公正、透明的人才选拔平台,面向社会多样化学习需求打开多扇门窗,让不同的人有多重选择,给有创新专长的学生以更多选择机会。
《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张力说,《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多元录取机制主要包含择优、自主、推荐、定向、破格等五类。对这五类录取方式,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过许多探索实验,现在纳入纲要对体制改革的设计,将成为今后积极推进的组合措施。随着多元录取机制的健全,教育体系将力争不遗漏任何有成才期望和有才华的学习者。
而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高考招生舞弊事件和高考加分混乱现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清理目前的各种高考加分政策。原则是尽可能地减少加分项目,必须保留的应降低分值,以保障全体考生公平地参与高考竞争。
此外,针对小升初和中考等考试,《教育规划纲要》还提出,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以制度保证中小学生减负
孩子的书包为何这么沉?面对家长日益高涨的减负呼声,《教育规划纲要》将通过“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等方式,为中小学生减负。
在我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由来已久,原因复杂,涉及考试制度、学校管理、用人制度、家长观念以及传统文化消极影响等多个因素。为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在具体操作上,《教育规划纲要》要求: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
针对升学压力导致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重的深层次原因,《教育规划纲要》也提出改革措施: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明远指出,学生“减负”的关键是要对学生的负担正确理解。造成负担的确与目前的考试制度有关,但也与教学方式和学习内容有很大关系。如果考试和学习的知识需要死记硬背,学生负担就会很重。如果学习内容能够激发学生兴趣,学生就不会感到负担很重。
针对这种意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
在明确政府和学校的责任后,《教育规划纲要》也对家庭教育提出了要求: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熊丙奇指出,要想切实减轻应试教育造成的学生负担,还要推行对学生的综合、动态的多元评价体系。《教育规划纲要》对此也作出专门的改革部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望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是我国在城镇化加速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政府推进教育公平面临的巨大挑战。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范先佐说,这项政策对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都是一个暖心的信息。要落实好这项政策,还需制定相关措施,鼓励城乡中小学降低入学门槛,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让他们和城里孩子在各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标准。同时,应支持社会力量创办高水平的民工子弟学校。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安置工作。2009年,全国997.1万名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中,已有五分之四在公办学校就读。
针对日益突出的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2020年将基本实现
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
如何遏止“择校热”、“择校难”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大课题。《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为此要采取的相关措施包括: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针对我国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大的现实情况,《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教育规划纲要》还提出要“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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