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加强教师考核管理

2013年09月03日12:53  新浪教育 微博   

  中小学[微博]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也是2010年确定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点项目。目的在于严把教师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我国于1993年颁布《教师法》,1995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2000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初步形成教师资格制度框架。截止2012年底,共有约2500万人次取得教师资格。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师地位和供求关系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期望与日俱增,对教师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存在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偏低、教师资格认定缺乏严格把关机制等不适应的方面,全面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迫在眉睫。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201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教育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安排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于2011年在浙江、湖北两省率先启动,2012年扩大到河北、上海、海南、广西等6省(区、市),到目前已如期完成试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统一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二是完善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三是将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交给专业化的教育考试机构承担;四是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五是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加强对教师师德表现、培训学时和工作业绩的考核。

  试点期间,共平稳组织4次全国性考试,6省参加考试人数28.08万人,通过7.72万人,通过率27.5%。各试点省考试秩序井然,安全平稳,社会反响良好。与此同时,6个试点省分别选取1-2个地级市开展了定期注册试点。共有66个区县4706所中小学的18.9万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99.2%,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一批不合格教师。参与改革的广大教师反映,注册程序方便简单,不考试,不收费,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没有额外增加教师负担。

  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大家比较一致地认为,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试点,是教师队伍建设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严格了教师职业准入,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对于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和教师管理产生了积极的政策联动效应,扩大了优质教师资源的增量,盘活了现有教师资源的存量,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改革试点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

  1. 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门槛。由国家制订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和考试大纲,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的素质要求,改变了以往考试因标准不统一、成绩不互认而造成证书含金量不高的情况。改革前,各试点省考试通过率普遍较高,一般在70%以上;试点后,教师资格考试对标准的把握更加严格,总体通过率降至27%左右,提升了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声誉,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来源质量。

  2. 提升了教师资格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安全性。由专业化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笔试和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了考务管理,创新了考试形式,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和纸笔考试相结合。按照高考[微博]的要求来组织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改变了以往考试中存在的考试和认定不分、组织不够规范的现象,增强了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公信力。

  3. 突出了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改革前的考试仅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改革后增设了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改革前知识性考题超过60%,改革后考查实践能力的题目超过60%。大量一线优秀教师参加命题工作,广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多种特色题型,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取得教师资格。

  4. 激发了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改革的动力。师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范围,对师范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试点省师范院校已经开始着手整合教师教育资源,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以考促改的局面初步形成。

  5. 为教师全员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将教师完成5年一周期360培训学时作为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推动了教师全员培训的大规模开展,维护了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试点地区教师普遍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主动学习和寻求专业发展的热情明显提高。

  6. 加强了对在编在岗教师的定期考核和严格管理。定期注册改革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摸清了教师队伍的底数,规范了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了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结合定期注册工作,提出了师德考核的总要求,各地制定了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的师德考核标准,并完善了教育教学业绩的考核办法。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管理系统,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数据和信息。

  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试点的顺利推进,为下一步逐步推开此项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函〔2013〕2号),决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达到10个。新增的4个省同时各选择1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原有的试点省份继续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可适当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的区域,逐步在全省(区、市)全面实施。2014年,根据相关省份的改革意愿,再扩大10个省(区、市)为试点省份。2015年,力争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实现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

  为确保扩大试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教育部于近期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作为扩大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文件。在两个《暂行办法》中,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分别做出了全面的政策规定。

  随着扩大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将逐步建立健全。这将为严格教师准入,加强教师考核管理,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教育部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

  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我部工作总体安排和有关省份的改革意愿,决定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范围。在河北、上海、浙江、湖北、广西、海南等6个省份试点基础上,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为试点省。请新增试点省份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同时选择1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原有的试点省份要继续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可适当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的区域,逐步在全省(区、市)全面实施。

  各试点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扩大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扩大改革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要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理解、支持并参与到改革中来,为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尚未参加改革试点工作的省(区、市)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的准备工作,提出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教 育 部

2013年8月15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现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执行。扩大改革试点实施过程中遇有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教师工作司。

教 育 部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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