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意见

2013年09月03日12:51  新浪教育 微博   

  日前,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意见》指出,长期以来,全国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意见》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规范师德惩处,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通过制定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行为,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直至开除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意见》要求,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都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并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点工作,在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的同时,及时回应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奖励的必要条件,作为晋职晋级、人才培养的优先条件;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创设师德建设制度环境 大力提升师德水平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3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研究制定该文件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记者:社会各界对师德建设工作十分关注,请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

  答:长期以来,全国广大中小学教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损害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2.记者:师德建设复杂性、综合性很强,请问文件是如何形成的?

  答:为做好文件研制工作,委托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作为牵头单位,成立以顾明远、劳凯声为顾问,专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中小学校教师和校长参加的课题组开展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征集全国各地师德建设经验和做法,对中外师德建设情况作了比较研究,赴东、中、西部深入中小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召开不同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有关专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中小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意见,形成文件初稿。专门召开专家审定会,反复征求部内有关司局意见,认真讨论修改,形成文件。

  3.记者:请谈一谈新时期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

  答: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工作的思路是: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自尊、自强、自省、自律。健全完善师德表现的激励、约束和惩戒制度,用制度规范师德行为,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强化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4.记者:《意见》中的长效机制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包括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保障七大机制。创新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提出师范生培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都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并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加强师德宣传,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点工作。提出在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的同时,及时回应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提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突出师德激励,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提出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奖励的必要条件,作为晋职晋级、人才培养的优先条件。强化师德监督,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提出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规范师德惩处,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划出师德红线,制定国家层面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注重师德保障,强化领导责任。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

  5.记者:《意见》出台后,如何确保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答:《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师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6.记者:《意见》所称中小学教师的范围是指哪些?

  答:《意见》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长期以来,全国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现就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把师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记入培训学分。重视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模式和方法,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二、加强师德宣传,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重点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性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微博]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突出师德激励,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五、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失德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六、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性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七、注重师德保障,将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师德建设领导责任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师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等教师行业组织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中小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

教育部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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