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凭啥让百姓为公务员的学历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15:21   大众网-齐鲁晚报

  12月19日《西安晚报》报道,日前,陕西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规定,今后,陕西省乡镇、街道办事处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带薪离岗参加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期间保留本人职位,其工资来源、发放渠道不变,工资自然晋升、调整不受影响,每人每年并可获资助3000元。

  笔者注意到,对此,有网友质疑说,如果这个政策出现在30年前,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出现在今天,就难免让人感觉有些诧异。这是因为,30年前,我国国民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比如1982年,我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例仅为0.6%。所以,在30年前,公务员中大专以上学历者比例可能很低。因此,如果当时出台这样的政策,人们是可以理解的。而这一政策出现在今天则让人难以接受,这是因为: 

  其一,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例在2000年达3.6%,2005年更达到5.2%。也就是说,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例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从社会上招录合格的人充实进来,而不必花费国家的钱让一部分人受益。

  其二,我们知道,近年来,公务员考试竞争十分激烈,几十名甚至几百名大学生报考一个公务员岗位的情况早已不新鲜。既然现在公务员岗位的门槛如此之高,那么,如果一个35岁以下的人没有大专学历就能成为公务员,我们不禁要问,他是怎么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问题?

  其三,出台这个办法有什么意义?笔者认为,意义无非有两个,一是培养公务员相应的任职素养,二是培养相应的任职资格。但是,如果一名公务员不具备相应的任职素养,他凭什么能占据公务员的岗位呢?如果他不具备任职的资格,他们又为什么没有被辞退呢?因此,让这些人带薪离岗参加学历教育,还每年给他们3000元的资助,这实际上是在人为制造新的社会不公。

  我们必须看到,那么多的公务员居然可以带薪离岗去参加学历教育,这恰恰说明了一些地方机关事业单位人浮于事的现状。在推行公务员考试之前,一些人凭很好的家庭背景,高中毕业甚至初中毕业之后,就被安排进入政府机关工作,成为一名让人羡慕的公务员,然后,再去离岗带薪接受学历教育,获得大专文凭、本科文凭甚至硕士、博士文凭,接下来是一步步地晋升。一切比那些凭借个人努力读完大学,又经考试艰难考取公务员的人,都要顺利得多。这本来已经不公平了,但可以预料的是,陕西出台的这个政策,受益最多的可能又是这样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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