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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教育 > 资格考试 > 2009年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指南 > 正文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09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办公务员考录专业笔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
参加我办法制司职位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名单,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告为准。
二、有关材料提交和准考证领取
参加考试前,考生需向我办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考生可以领取准考证。
材料提交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请于2月9日至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4∶00,到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人事处办理(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9号)。
三、专业笔试和面试安排
专业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为2月13日至16日,具体安排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专业笔试和面试地点为国务院法制办机关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9号)。
联系人:张军、律磊
联系电话:63094443、83084736
电子信箱:rsc09@chinalaw.gov.cn
传 真:83085492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