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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教育 > 资格考试 > 2009年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指南 > 正文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邮政管理局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人员于2月5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方式电话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我们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于2月11日下午2点--5点到重庆市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带上以下材料:
1. 准考证和身份证;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
4.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5. 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证书);
6. 加盖学校公章的有效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7. 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报到时间:2月12日上午8:30分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达面试考场侯考室,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2月12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市人事局下行300米)重庆市邮政管理局5楼会议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的来回路费、食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戴富琪、周向东
电话:023—86886917 023—86886908 15923929213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