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考上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奖励1万元——2010年新年伊始,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正式实施的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进行奖励的政策,一经推出,便引发争议。
在政府滥赏已经让人审丑疲劳的现实语境中,政府出资重赏考上公务员者,似乎还是头一遭,因此显得很另类。
恭城为何要出台这样的一纸通知?《恭城瑶族自治县考录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是这样写的:“为增强我县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鼓励我县青年积极参加公务员考试,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层次,经研究,决定对考录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机关、桂林市市直机关的公务员给予奖励。”这话说得冠冕堂皇,听起来理直气壮,但一打量便发现不无假大空之嫌。倒是某网友的直言不讳值得玩味:“恭城是将这些公务员当做自己的‘一笔宝贵的财富’,以后申请啥项目资金,就能‘上头有人’,好办事。”
应该说,就目前而言,尚无法认定恭城的做法就是政治投资,为日后“上头有人”埋下伏笔。但是,恭城的做法明显有不妥之处。
一方面,政府设立考录公务员奖励基金值得商榷。应当说,政府设立见义勇为、扶贫帮困等关注民生的基金无可非议,而政府设基金奖励公务员考试,显然不在这个范畴之内,引发群众质疑,并不奇怪。政府用财政款项设立基金,来自纳税人的钱,就应对纳税人负责。如今设立基金奖励考上公务员,别说是6万元,就是奖励1分钱,也需要符合程序正义才行。
另一方面,政府“热捧”公务员的这种导向值得商榷。众所周知,公务员热已经灼人,这从每年的报考人员疯长可见一斑,恭城的这一做法势必强化公务员热。无形之中,还会给当地民众造成“万般皆下品,唯有当官好”的认知,使其他阶层的人易有被剥夺感。公务员是人民公仆,考上是要为人民服务的,如今,恭城政府却要拿人民的钱奖励人民公仆,这种逻辑让人费解。
此外,这些被奖励的公务员,一旦拿到了家乡政府的奖励,会不会拿人手软?在日后处理家乡的事情时,会不会“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古话说“朝中有人好做官”,上面有人,的确容易办事。也许正因为如此,恭城这一举措无法不让人忧心。 (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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