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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2010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0日 14:42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公安部2010年度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已出,面试时间定于2010年3月9日、10日、11日,请考生关注。

公安部2010年度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就公安部2010年度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10年3月9日、10日、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时30分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10分之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时10分之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报到地点为公安部机关大院东北门(东城区东长安街与正义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考生在面试报到后进考场前,须交验如下证明材料供资格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面试。

  (一)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盖章,贴照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明。

  (二)社会在职人员: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盖章,贴照片)、学历学位证(持境外学历者,须出具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近期发生工作单位变化情况,考生须一并提交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离职情况说明;如为待业情形的,还须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本人档案保管机构与工作关系所在单位不一致,须一并出具档案保管机构的存档证明。

  录用计划中职位其他条件有明确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之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0年3月3日前进行面试确认。请发送电子邮件至ganbuchu@mps.gov.cn,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或“报名序号姓名放弃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并以附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和照片(.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如无法发送电子邮件,请电话确认参加面试或放弃面试资格。

  在此特别强调,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二、专业科目考试安排

  (一)法制局公安法律政策制定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考试范围包括法学基本理论;与公安工作相衔接的行政、刑事法律知识;法治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法的基本理论和技巧;执法规范化建设。题型及考试形式为口头简答与论述(20分钟)、专业写作(60分钟)。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

  考试时间为3月11日下午2时,报到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时30分,地点在公安部机关大院东北门,联系人:钱英,010-66263467。

  (二)国际合作局高级翻译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考试范围以大学公共英语、第二外语知识技能为主,不涉及公安业务知识。题型及考试形式包括笔译测试(汉语和英语书面材料互译;汉语和第二外语书面材料互译)、口语面试(由面试考官组对每个考生分别进行英语、第二外语口语面试,每人不超过10分钟)。英语和第二外语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为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

  考试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时30分,报到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时10分,地点在公安部机关大院东北门,联系人:王学军,010-66262356。

  (三)禁毒情报技术中心国际合作与涉外情报分析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考试范围以大学公共英语知识技能为主,不涉及公安业务知识。题型及考试形式包括笔译测试(汉语和英语书面材料互译)、口语面试(由面试考官组对每个考生分别进行英语口语面试,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

  考试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时30分,报到时间为3月11日下午1时10分,地点在公安部机关大院东北门,联系人:苏丹,010-62976688-3311。

  三、考察与体检人选确定原则

  面试和专业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比例确定不同职位考察人选。列入考察范围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每个职位拟录用人数与考察人数比例不超过1: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如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能达到当天本组考官面试所有人员平均分,不将其列入考察范围。

  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专业考试等。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联系人:和曜纲,电话:010-66261641。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一(2010年3月9日上午)

  2、面试人员名单二(2010年3月9日下午)

  3、面试人员名单三(2010年3月10日上午)

  4、面试人员名单四(2010年3月10日下午)

  5、面试人员名单五(2010年3月11日上午)

  6、面试人员名单六(2010年3月11日下午)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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