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2010公务员面试公告(2)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1日 23:56   新浪教育

  二、面试确认

  考生请在2010年2月26日下午17:00前发送邮件进行面试确认。

  邮件地址:guanly@cahs.com.cn,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正文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是否参加面试”。

  未按时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经确认参加面试但实际未参加的,记录诚信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0年3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地点设在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六层视频会议室(详见分局导引标识)。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携带资料明细

  1、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网上下载的笔试成绩单1份

  (5)网上下载的报名时填报的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6)附照片的公务员报名推荐表1份(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7)英语等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职位要求的,可自愿提供)。

  2、非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业人员可不提供);

  (3)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网上下载的笔试成绩单原件1份;

  (5)网上下载的报名时填报的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6)英语等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职位要求的,可自愿提供);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的,还应携带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考生报名登记表、推荐表、笔试成绩单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交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交复印件。资格复审前,请考生将携带的资料按照公告顺序整理好,提交查验。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其它准备工作

  为做好下一步工作,请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直系血亲的历史现实政审材料(由单位或户籍地派出所提供,加盖单位及派出所公章);

  2、考生所在单位或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现实历史政审材料(适用于非应届毕业生,加盖单位或派出所公章);

  3、考生本人户籍卡复印件或户籍存放证明(由学校或户籍地派出所提供,加盖学校学生处或派出所公章)。

  4、4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以上材料由我单位留存。经查验,凡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届时,考生还需将以下信息提供我单位:

  1、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及户籍地派出所详细地址、电话;

  2、考生所在院校详细地址,学生处、教务处负责人姓名及电话(适用于应届毕业生);考生户籍地派出所详细地址及电话(适用于非应届毕业生);

  3、考生供职单位详细地址,人事部门负责人姓名及电话(适用于社会在职人员);

  4、考生本人固定及移动联系电话。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1、2010年3月3日至5日,面试航站区派出所治安职位考生。

  2、2010年3月6日,面试办公室网监职位、刑侦支队痕检职位考生。

  面试每天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

  以上各职位考生面试顺序由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抽签决定。

  (二)面试地点

  考场设在首都机场绿港国际商务中心(首都机场四纬路99号,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东南角即是)。

  酒店联系电话:010-84169600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面试当日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止面试当日上午8时50分、下午1时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

  3、考生面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体检、体能测试人选确定

  面试后,根据职位人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能测试人选。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咨询电话:010-64539062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公告 公务员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