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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0年下半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公告(2)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0日 09:49   新浪教育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数,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省直招录单位人事部门,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市县单位和少数民族地区市县单位(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分别划定。

  5、其他事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录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其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需通过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单独组织实施的体能测试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其他机关(单位)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录用

  各招录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现工作单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和部分市县乡镇机关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考,录用审批时将按拟录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录用职位,具体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是指截至2010年7月31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

  (二)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一是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二是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三是已毕业离校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四是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五是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是指在1992年7月31日至197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七、注意事项

  (一)有关本次招录公务员的政策问题可咨询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二)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拟录用人员在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经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认证的其他具有同等效力计算机证书的人员可免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务员招考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或上网搜索“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23395

  附件:1.海南省2010年下半年省直党群机关招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2.海南省2010年下半年法院系统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3.海南省2010年下半年部分市县党群机关招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4.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省直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5.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

  6.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公安系统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7.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工商系统、地税系统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8.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司法系统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9.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各市县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10.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各市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

  11.2010年下半年海南省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二○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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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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