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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事业单位招考2150名职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7日 11:05   南方日报

  ■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13日。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10年9月16日16: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招考查询网址

  1.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zzb.sz.gov.cn;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3.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南方日报讯(记者/叶明华)为补充各类工作人员,深圳市政府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2150名职员,昨日起正式开始接受报名。这是深圳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机关事业单位职员招考,顺利经过笔试和面试考察并最终入选的“幸运儿”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履行3个月到一年不等的试用期。

  事业单位改革有望掀第二轮高潮

  深圳率先向全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最早可以追溯到2003年。从2005年开始,深圳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职员制,以前的职务级别完全取消,重新设置为“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两大职类,每个职类又可根据各自的行业性质设置不同的职系。

  2006年7月7日,深圳召开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将原有事业单位分为经营服务类、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按照不同类别的特点,先分别采取回归政府、推向市场、保留和撤销等不同的改革方式,纳入各自的领域。从那一年“分类”开始,每年公开招考职员已经成了深圳市政府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常态。

  2008年初,深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1857人,去年6月,也曾试过公开招考925人,最终吸引了22600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平均每个职位超过24人参与竞争。此外,近两年,深圳还先后举办过两次大规模的临聘教师“转正”考试———面向临聘教师招考职员,先后招录了1795人和1533人。

  记者统计发现,这一次公开招考是深圳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以来人数最多的一次。恰逢今年《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开始试行,深圳今年的事业单位改革有望再掀起第二轮高潮。

  4类人员可视为户籍人口

  本次招考,户籍的要求进一步放宽,允许“市内外”,即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报考的职位也相对较多。此外,招考公告还明确提出,4类深圳市外户籍人员也可以报考“市内”的职位。

  这四类人员分别是: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09年、2010年的毕业生;在深圳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09年、2010年的毕业生;2010年8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0年8月31日。

  招考公告规定,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其雇用或临聘单位属区属单位的只能报考本区职位;属市直单位的只能报考市直单位本系统的职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雇员或临聘人员可跨区或跨系统报考符合要求的职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深圳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此外,招考公告还对学历要求进行了说明: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笔试分成四类进行

  据介绍,本次事业单位职员笔试将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深圳市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科目及内容将继续沿用上次事业单位职员考试所试行的分类考试,分医疗类、护理类、教育类、一般类四类进行。其中:一般类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内容则由70%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3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教育类的笔试内容为70%的《教育教学基础和技能》以及3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分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三个类别)。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试用期3个月到1年不等

  据招考公告透露,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所聘人员按深圳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实行1年试用期,其中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可缩短试用期,但不得少于6个月;其他非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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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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