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宜教育国内考试研究中心教研组组长 戴斌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2月18日,湖南省质监局派出执法人员到金浩工厂抽样,24日检测结果发现26个样本中,9个存在苯并(a)芘超标,最严重的超过国家标准3倍。2010年8月中旬,境外有微博(http://t.sina.com.cn)披露相关情况。金浩公司曾公开发表“辟谣”声明。后在媒体的不断追问下,金浩公司于2010年9月1日发表“致歉信”,承认事实真相。
(2)2010年8月下旬以来,金浩茶油被曝出苯并(a)芘超标,国内最大茶油生产企业——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公众强烈质疑,与金浩公司一起站在舆论风口浪尖的,还有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际上,早在今年2月18日湖南质监局即已通过抽检,查出金浩茶油的9批次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却在长达半年之内未公之于众。一起看似简单的产品质量“个案”,演化成一场公众信任危机。人们想知道:为什么质监部门和企业掌握信息后不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南省质监局早在今年3月即获悉部分茶油企业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况,企业也在内部自查中发现致癌物“苯并芘”严重超标。
据了解,2010年7月2日,湖南省质检局在长沙市东塘新东方大酒店,组织获证生产加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各市州局食品科科长及检测人员、相关专家等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植物油产品苯并芘超标问题。金浩公司代表也在会上汇报了公司自查和难题攻克的研究结果。当时会上,有人提出要严格防止事件经由媒体公开。
湖南省质监局一位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3)2010年8月中旬,金浩公司刚发布“辟谣”后,湖南省质监局在媒体上公布了33个批次茶油合格产品,其中就包括金浩茶油的产品合格信息。
有媒体询问:质监部门不公布金浩茶油苯并(a)芘超标,却反而公布了其产品合格的信息,这是不是帮助企业“捂盖子渡难关”?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甘跃华答复说:“这涉及信息公开权限的问题。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质监部门可定期公开日常监控信息,包括企业行政许可、停产停业有关名录、查处非法行为等情况。但我们查处这个事情是国家质监局风险监控中心交办的任务。按食品安全法第82条规定,对上级交办的案件或食品安全信息,湖南省质监局没有信息公开的权限,必须由国家统一公开发布。”
“至于8月23日省质监局公布了包括金浩茶油在内的33个抽检样品合格,这属于质监部门“日常监控信息”。按规定必须定期发布。抽检是作不了假的,我们抽检的每个批次产品都有据可查。而且这次抽查金浩产品,它确实是合格的。”
(4)有媒体询问: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统一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如果媒体没有曝光,这些信息就不公开发布了吗?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甘跃华答复说:“我们曾向上级专题汇报过相关情况。按照我们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我们没有“统一公开发布”的权限。”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陈杰人认为:湖南省质监部门仍难逃“选择性”发布信息的嫌疑。实际上,最先是江苏省质监部门将发现金浩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的信息,转交给湖南质监部门,这应不算“上级交办的任务”。这说明,尽管有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信息的及时公开还受到很多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制约,这里面有“打擦边球”的问题,也有部门内部规定等问题。
湖南省委党校王学杰认为: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各界对食品安全都更加重视。政府应以此为突破口,专门针对食品安全建立一整套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比如什么样的信息必须公开,在多长时间内必须公开等,并建立相应的追责机制。
【核心观点】
(1)实际上,问题的关键不在金浩而在对某些地方政府的不信任,遮着捂着藏着替企业打掩护,根本性的站位错误。戴斌老师认为,在经济指标压倒一切的思想指导下,某些地方政府已经不是一个服务性的政府,而是已化为“企业型政府”。如果再辅以追求“稳定”思想作祟,某些地方政府更是忘记了自己的角色,完全和企业站在了一起。这是一种可怕的思想,这种思想导致的结果就是政府不干自己分内的事情,谈不上公平执法执政,而是倾向性选择性地执行,结果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这样。举个例子,比如质检部门,你的工作就应该是检测,然后将检测结果如实告知,有违法违规的处罚,其他的显然属于越俎代庖的范畴。
(2)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地质监官员频出“雷人之语”。面对质疑,先是表示粮油问题不公开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后来又表示是因为“没有权限”。如果说“维护稳定”在这里已成了隐瞒真相、欺骗公众的遮羞布,所谓“稳定”只是深陷质量丑闻的企业利润的稳定,以及相关责任人官位的稳定,“没有权限”的说法则是连遮羞布也不要了,直接挑战公众的常识——难道堂堂质监部门,只剩下了替涉事企业“辟谣”的权限?
(3)事实上,食品安全堪忧,公众早已深恶痛绝。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正是发生于此一情境中。在这一事件中,戴斌老师认为,当地质监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的存在“利益”考量。这种不正常的利益考量使公共机构丧失了在市场监管中的公正立场,变得面目模糊起来。
事实上,质量监管部门只需要依据法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履行公众委托的监管职责,及时告知公众监管信息即可。与企业对消费者负责不同的是,政府质监部门是在政治上对公众负责,对纳税人的委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现实中的地方质监部门,一方面要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又要担当市场领域的监管责任。这种左右互搏的存在状态,直接影响了监管的公信力。金浩公司是当地政府重点扶持企业,这使质监部门同样出现了认知混乱,在公众利益和向上级负责之间,轻易选择了对公众唯唯诺诺,来确保地方经济发展的利益。
(4)食品工业化与食品安全取舍失衡,正在成为食品安全事件的点火器。工业化显示出科技力量的强大,它使食品生产更丰富更有效率,但同时也是食品异变、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奶粉企业看中了三聚氰胺可使奶粉的蛋白质检测含量增加,茶油企业则青睐加注汽油的浸出法工艺可以提高产油量、扩大利润。经营者被技术所奴役,趋利而不避害,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让位于企业目标,食品安全就会不断产生新问题,食品中的有害成份就会不断出现新面孔。
“社会守望者”对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敲响警钟”而是“封锁信息”,监管者对不良企业不是“依法履责”而是“沦为同谋”,食品安全保障就会形同虚设、不堪一击。金浩事件的要害就在于,本来存有尽快纠正的可能,却由于监管部门的事前失职与事后掩盖,致使9个批次的有害茶油流入市场,而消费者浑然不知。国人食品安全所面临的,或许不是个案的茶油事件,而是食品安全隐患的普遍潜在性。这一点让人很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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