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解读

2014年08月27日11:01  新浪教育     收藏本文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考公告已正式发布,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2014年考试招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中公教育[微博]专家第一时间基于这份重要的官方文件为考生进行重点解读,对于考生而言,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招录名额有减少,培养计划有倾斜

  2014年公告标明定向招考人数为190人,相比去年500人的规模,人数减少的幅度很大。其中,法院系统增多一人名额,与去年几乎相同,检察院系统略略减少,减少最大幅度的为公安系统,去年为307人,今年减少至45人。

  今年的培养计划不出意外,仍然保持了去年的倾斜招录比率,但是倾斜的对象范围有了新变化。今年的招录培养计划的10%仍然是给了参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等的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群体,不同的一点是,今年还特意划拨15%的招录培养计划,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纵观招录情况,考试竞争压力势必上升,但考生一定不要过度在意招录人数和招录政策的倾斜的变化和可能的影响,踏实备考才是正途。

  二、招录对象较稳定,细微之处有变化

  今年的招录对象总体还是没有变化,依旧为:(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和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3)在广西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其中有两点,报考人员要注意两点细节,一个是普通高校毕业生规定的时间点;另一个是第三点相比去年多加了在岗这一条件。

  三、招录条件要看清,禁考事项有规定

  (一)基本条件

  公告中此处条件中有关年龄的年月日限制,考生一定要仔细看清。公告年龄限制如下: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6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必须在2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7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级以下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6日至1996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二)学历条件

  此处基本与去年相同,唯一增加的便是第一点条件内容,要求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同时具有法学学士及以上的学位条件。

  原文如下:

  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2.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报考专科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4.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其他条件

  此处与去年不同的便是删除了第二点内容——报考法院系统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当地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其他相同。今年公告此处内容为:

  1.大专以下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兵)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2.具备自治区公务员[微博]主管部门规定的以及招录计划中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禁考范围

  此处要格外注意第七点和公告中最后一段文字两处的时间节点,尤其最后一处的时间节点与去年公告有细微不同,改为8月26日。

  公告内容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广西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人员;

  8.已录取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录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优惠政策仍延续,诚信问题有新规

  (一)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基本延续去年的,但是去掉了报考试点班加10分的内容。共有四处优惠性的政策规定: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

  (2)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规定,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的人员,可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倾斜照顾。

  (二)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今年公告头一次规定了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处罚,报考人员一样要注意,千万不要触犯。

  公告内容如下: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3.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4.录用后无故逾期不到培养院校报到的,以及录用后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5.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今后将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此处为精选部分需要注意的事项,报考的考生应以公告内容的全面阅读为准。

  (一)面试阶段的注意事项

  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通过传真、特快专递或送达等方式提供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确认。

  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大专以下学历和职位要求生(兵)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退役士兵证(退役士兵提供)、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政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均需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按桂人社发〔2014〕8号所附统一模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以下人员,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二)特别提示的处罚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公务员考试、教育入学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出现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重要时间信息列表

考试年份 2014
报名时间 8月26日8:30—8月29日18:00
缴费时间 8月26日8:30—9月1日18:00
笔试时间及
内容
9月20日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9月21日
上午0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09:00—12:00《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下午14:00—17:00《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面试时间 见面试公告
公示、审批时间 2015年1月中旬前
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 2015年2月上旬前
入学时间 2015年2月底前

  本文由中公教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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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文章关键词: 广西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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