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公告出台,预示着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拉开帷幕。今年变化最大的是招录人数的增加,加分政策的调整等。中公教育[微博]专家第一时间进行公告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以下为具体的解读内容:
一、招录人数增加,培养院校数量增长
本次政法干警考试计划招录454人,而2013年的招录人数为275人,相比之下,总人数增加了179人,对考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招录人数的增长,并不意味着考试难度和竞争激烈程度降低。考生仍需要积极备考,方能做到心中有数。以下表格为计划招录人数分配表:
培养层次 | 招录对象 | 招录单位 | |||
法律硕士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专科 | 46人 | 已退役士兵 | 112人 | 法院系统 | 61人 |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 107人 | 2014届应届班毕业生 | 211人 | 检察院系统 | 25人 |
301人 | 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 45人 | 公安系统 | 58人 | |
大学生退役士兵 | 86人 | 司法系统 | 310人 |
总体而言,司法系统与2013年招录人数相比,增幅较大。
2014年承担贵州省政法干警培养任务的院校有9所,而2013年只有8所,数量有所增加。培养院校增加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由山东政法学院取代了上海政法学院。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二、招录对象表述有变化,报考条件有改变
在招录对象上,对退役士兵而言,2014年的表述为:生源地或兵源地在贵州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而2013年的表述为:本省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
在报考条件上,2013年没有专门设置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报考“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为:贵州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2013年设置了专门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并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报考职位进行了说明,即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意味着大学生退役士兵无论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入伍退役,只要完成学业要求,就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限制报考的规定更加详细,限制条数由2013年的12条减为11条,但限制外延有所扩大。删除了对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以及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限制报考的表述,而统一整合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三、加分政策有变动,笔试形式较固定
本次招录考试加分优惠政策缩减。保留的加分项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机关职位的,在公务员[微博]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取消的加分项为: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在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考生要提供从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1.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2.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3.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0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9月21日 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四、考试时间节点要牢记,资格复审材料要备齐
考生要把握好报考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报考时机。
报名程序 | 时间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4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8:00 |
网上资格初审 | 2014年8月29日9:00至9月5日12:00 |
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 | 2014年8月29日9:00至9月5日18:00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2014年9月15日9:00至9月18日18:00 |
笔试时间 | 2014年9月20日至21日 |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 拟在2014年10月 |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时间 | 拟在2014年11月 |
考察时间 | 拟在2014年12月 |
资格复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持《退伍证》;“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五、温馨提示
(1)截止2014年9月2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9月4日20: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
(2)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改报需要退费的,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
本文由中公教育供稿
文章关键词: 贵州政法干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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