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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5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 15:08   新浪考试

  1.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二)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可以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三)无罪过事件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2. 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四、正当防卫的构成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人主观上必然具有某种防卫意图,这就是正当防卫构成的主观条件。所谓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

  需要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无过当之防卫”,即在刑法所列举情况下,实行正当防卫的,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五、紧急避险的构成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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