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材料
材料1
青少年成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2010年5月31日,四川省高院相关负责人结合法院工作实践,详细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诱因和动向。并透露,经全省法院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采取相关举措,使全省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和判处人数连续两年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下降趋势。
家庭教育的缺失与不当,是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重要原因。近年来,单亲家庭、留守家庭的不断增多,使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关爱和教育;有的家长对孩子凡事迁就,纵容放任,使其形成不健全人格,遇到问题容易寻求偏激方式解决。
调查结果显示,法律知识不足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重要原因。有超过半数的少年犯表示,犯罪之前并不确切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有半数少年犯表示,自己对法律知识了解得很少,一些人甚至表示一无所知。
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还有网络不良信息。省高院援引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称,8成以上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不良信息有关;少年犯中,“经常进网吧”的占93%,“沉迷网络”的占85%。
全省受理案件显示,近年来因沉迷网络游戏而导致的暴力犯罪、受网上暴力文化误导而实施的暴力犯罪、因上网缺钱而导致的财产型犯罪、因受网上色情毒害而导致的性犯罪等逐渐增多。
其中,网上邀约犯罪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新动向。在与网络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80%以上都有通过QQ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联系的情况,一些未成年人利用QQ群结成帮派,聚集犯罪。
材料2
6月16日凌晨2时40分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非法经营的“蓝极速”网吧发生火灾,24个年轻鲜活的生命被熊熊的大火所吞噬。市公安局随后立即成立专案组,综合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结果,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6月18日,警方将两名涉嫌纵火的初中生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审查,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二人系本市某中学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近半年来,二人一直居住在海淀区展春园宋某家一间房屋内。二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火。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
北京市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杜心(化名),这个身高1.77米、体重180多斤的小伙子,在面临中考时不得不天天躺在床上。因为他走不了两步就会摔倒,握笔的手写字时不停抖动,书看不到一小时就头晕、恶心。导致杜心如此“惨”状的“凶手”竟是同龄的5个学生,而他们疯狂地殴打杜心的原因则是由于他没将自行车借给其中一位“并不很熟的同学”。
2002年6月,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受理了一起盗窃现金31万余元的特大案件。但谁也不会想到,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开始作案时,还是一名不满16周岁的花季少女!
近日,黑龙江省虎林市杨岗镇公安边防派出所一举打掉一个儿童盗窃团伙,其中年龄最小的才12岁。6月22日下午,杨岗镇公安边防派出所副所长阎福成带领民警在辖区检查时,发现6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形迹可疑,并发现其包内装有储蓄所专用的“狼牙棒”2个、中英文电话本1个、手机卡2张。这些与他们身份不符的物品,引起了民警们的重视,民警们将这6个孩子带到派出所。经讯问得知,2000年5月,6人纠合到一起,先后在密山市、虎林市等地盗窃作案20多起,盗窃现金1万多元,盗窃照相机等物总价值6万余元。6月22日他们来到杨岗镇,正准备晚上盗窃时被抓获。
武汉市洪山区警方曾破获一起强奸案:17岁无业女孩,为报复女友,指使3个男高中生对其施暴。这名17岁的女孩外号叫“狼”,初中辍学后到处游荡。“狼”与某中学17岁的李某拜了干姐妹。由于李某说了“狼”的坏话,“狼”很记恨。一天晚上,“狼”伙同李某学校的3个17岁男生,把李某拉到旅社,开了房间,“狼”命令3个男生轮奸李某,并殴打她。
2001年3月25日,未满18周岁的黄甲、黄乙和丁某3名少年一起来到金华一家小录像厅,他们来的目的很明确: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某,抢光店里的钱。晚上8点,他们佯装看通宵录像租了10个碟片,然后躲进店内一间房屋看录像。当晚10时许,姜某关掉店门进里屋打扫卫生,黄某等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致其惨死。3个少年在一个多星期后被抓捕归案。
2000年1月17日中午,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学生17岁的徐力放学回家,母亲开始不停地唠叨他的学习成绩排名问题,总觉得母亲给自己压力太大的徐力于是操起一把铁榔头,将母亲杀害。“好学生徐力杀母”案一度震惊全国,最后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由“我打你”到“我杀了你”,青少年暴力倾向在升级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另外,还有媒体称,据全国公安部门的抽样调查:在全国犯罪总量里有一个“17岁现象”,就是说17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占整个青少年犯罪的80%以上。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作为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皮艺军教授认为,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并不是数量、比例的问题,而是犯罪性质的问题。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比重和程度都增加了很多,如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案件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抢劫又是这几年增加速度最快的暴力犯罪。
在不少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报道中,狂砍、狂刺、锄杀、砍杀、刀劈、杀父、弑母、奸杀、勒毙这些血腥的字眼随处可见。人们不禁要问,能够制造这些场景的孩子,都有着什么样的人格基础?皮艺军教授说,其实,暴力案件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但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透视出一个社会或一类人群的价值取向和精神状态。他认为,青少年暴力案件的增加是和现在普遍存在于青少年中的暴力倾向密不可分的。现在孩子的暴力倾向最简单的例证随处可见,比如说,过去几岁的孩子斗嘴时最爱说“我打你”,现在的口头禅变成了“我杀了你”!
材料3
皮艺军教授认为造成这种暴力倾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暴力文化已经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文化享受,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为商家的最大卖点。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都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在现实中却基本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对此还基本处于放任状态,大众媒体对暴力限制太少,虽然我国一直都在限制色情暴力内容的传播,但在实际做法上往往是限制色情不限制暴力。
在影视文学作品、音像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孩子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触到暴力的场面。特别是我国对影视作品中的暴力没有分类,更没有因为其中有暴力内容而限制孩子观看。更不可理解的是,成人往往因为一些影视作品是描写正义的战争或正义的行为就让孩子观看,即使其中的暴力场面十分可怖。其实,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作品中并不见得就能充分理解什么是正义,相反地,他可能学到的只是其中暴力的行为。对刚开始接触暴力内容的孩子来说一般是恐惧,看多了就会有一些孩子觉得兴奋、刺激,再后来,因为看得太多,就麻木了。对再血腥的场面也习以为常,这种麻木的状态其实比兴奋更可怕,说明他对暴力已经非常习惯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孩子就有可能做出类似影视作品中的暴力行为还不以为然。
针对美国这几年不断发生校园枪击事件,皮艺军教授说他个人相信那些枪击同学和老师的青少年在自己射击时,心理感受可能和自己在游戏机上射击时差不多。因为他平时已习惯游戏机上的射杀,在真实的射击中他就有可能认为自己还是在做游戏。我国的青少年实施暴力犯罪时绝大多数不会用枪支,因为不可能获得,但其残忍程度比用枪更残忍。从视觉和心理感受来说,用刀子、斧头之类的冷兵器,与受害者近距离接触,见血见肉地砍杀,比起用现代武器的攻击更恐怖更野蛮,这只能意味着实施者更冷酷更残忍。皮艺军教授说,暴力的基础就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这是值得更深探究的问题。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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