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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CPA考试《经济法》课程考前提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 11:44   新东方

  一、考前复习方法的提示

  1、考前复习注意区分重点章和非重点章

  经济法共有15章内容,并不是每章都是考试的重点,我们把全书的内容分为三个分值层次;第一考核层次的章为: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九、十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章证券法律制度、第六章破产法律制度;第二考核层次的章为: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十三章票据法律制度、第十五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三考核层次的章为第一章法律基础、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十五竞争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外汇法、第十二章支付法。考前按照上述层次对教材内容进行复习,做到重点章分值一定要多拿到,并且综合体一般都处在重点章内。

  2、考前看书要切忌“拿东想西”

  很多考生手中有许多与考试有关的复习材料,为了应付材料的使用,今天这本书两眼,明天那本书两眼,老是做一些重复的工作,学习效率低下,没有明显的进步。在考前的关键时刻,此种毛病得不到纠正,将会影响考试的成绩,我建议大家,再考前有两种方法可以使用:一是,每天坚持只看一本书,一直到考试,要么教材、要么讲义,不可今天这本,每天那本;二是,浏览曾经做过的题目,查找错误,进行知识巩固。

  3、考前复习要切忌“瞎预测,乱猜题”

  有一些考生总认为《经济法》是CPA考试中最简单的、最易通过的一门课,于是,总有侥幸心理,考前押押题、胡乱的进行预测。我们认为,任何一门考试,都有考核的目的和能力的要求,不是撞大运,碰运气的事情,只有扎实的学好基本理论,才能有所提高,才能为执业打好基础。认真对待《经济法》的学习,是考试通过的关键性条件。

  5、考前复习也要懂得放弃

  有部分同学在CPA报考时,信心百倍,要一举考过六科。但,往往事与愿违,由于基础的薄弱,特别是非会计专业的同学,学习过程中很多艰难,科目的精力分散,不能兼顾,各科学的效果都不理想。很同学,不愿放弃,只能痛苦的前进。我们觉得,考期要到,与其各科都兼顾,不如有选择的放弃,力保一到两科,效果更好。

  6、考前注意调整心态,切勿犯焦虑症

  大考在即,很多考生寝食难安,学不进,食难进。我们觉得,此时进行适当放松,做个深呼吸,调整自己。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调节自身,非常重要,有事比复习还重要。

  二、考前重点内容的提示

  1、注意各类企业出资要求的规定

  2、注意撤销权的比较

  3、善意取得的考点

  4、物权变动规则(不动产的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生效主义)

  5、抵押权的内容(抵押物、抵押登记的规定、抵押权实现)

  6、合同的保全(代位权和撤销权)

  7、合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8、公司机构的议事规则(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9、股份或股权转让的规定

  10、破产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

  11、破产重整

  12、票据的行为的规定(出票、背书、追索权)

  13、专利权的规定(新颖性、职务发明的规定、侵权的诉讼时效)

  14、商标权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比较)

  15、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注意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普通合伙人权利的不同)

  16、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17、证券的禁止行为的种类

  18、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程序、要求、一致行动人)

  19、商品房销售合同解释(合同法分则内容新增)

  20、房屋租赁合同解释(合同法分则内容新增)

  来源:新东方北斗星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会计频道 注会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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