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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意见三:禁止教师校外兼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10:10 竞报
-市民意见三 禁止教师校外兼课 《草案》第三十一条表示:教师应按规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公办学校教师工作日期间不得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得组织所在学校生接受有偿家教。 在市民意见中,有反映认为应坚决禁止教师校外兼课行为。市民认为,目前学生课业负担依然很重,而部分“名校”教师校外兼课也使得各种补习班火暴异常。“家长肯定不甘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除了完成课堂作业,周末自然会去加课。”一位初中生的家长说,目前自己孩子周末参加的各种班都是示范学校的教师任课。“有的还是孩子学校的老师。” 家长认为,只有禁止教师校外兼课,才能减轻学生负担。 -教育部门回应 今年,本市将全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市教委主任刘利民表示,实行教师工资改革后,同一区县里的“好学校”和“差学校”教师工资水平差异将进一步缩小。此次工资改革中,山区教师还将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的补贴。 这一改革,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部分教师因工资少而去校外兼课赚“外快”的现象。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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