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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郝 娜) 近日有考生和家长致电本报,询问有关中考招收优秀生的情况,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按现行规定,中考生报考招收优秀生的学校,要将“招优”学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据悉,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凡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都有资格报名参加“招优”。填写了“优秀生推荐表”并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将“招优”学校及其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参加“招优”的考生都要参加中考,“招优”时将依据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本市中考中招相关政策执行。已被“招优”学校录取的考生要承认录取结果,其填报的其他志愿将自行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继续参加其他志愿的录取。
2008年,各区县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5%—10%用于“招优”,并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毕业生人数、办学质量等相关情况,把“招优”计划按照1∶1.2的比例分配到初中校。今年,北京市69所示范性高中共招收1342名初三优秀毕业生。
从今年开始,获得“北京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称号的东城、西城、海淀、朝阳、昌平、顺义6个区示范高中“招优”指标分配到全市各区县。也就是说,除向本区初中校“招优”外,这些学校还向其他远郊区县的初中校分配了一定“招优”指标。
家长刘女士的儿子今年中考考了508分,以优秀生身份被北京市第五中学录取,她认为,示范校招收优秀生是品学兼优的初三生一个很好的升学机会,家长要及时帮助孩子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分析孩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免错过机会。
(中考招收优秀生相关规定以2009年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