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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学费五年不涨未经批准禁增收费名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0日 14:32   三秦都市报

  今后两年,公办学校、中职和高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收费水平。

  日前,财政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今后未经批准,各地一律不得设立新的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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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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