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剑平)“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830万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成为招收主体。”8月19日,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成都市召开的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上宣布了这一消息。
鲁昕在会上分析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动因,一是新时期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定位决定的;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决定的;三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四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效载体。建立科学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仅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而且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关系到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中等职业教育的国家定位:一是基础职业教育。面向每一个有中高等技能需求的人的教育,是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的教育。二是高中阶段教育。面向所有未成年人的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定位则是,面向未成年人的学历与证书教育,适龄学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面向成年人开展的择业技能教育,增强他们就业、择业与创业的能力。面向所有人提高生活质量的教育,增强人们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的能力。
鲁昕指出,要客观分析形势,充分认识今后一个时期保证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的艰巨性。虽然我国初步实现了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但是保持和巩固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格局,挑战多、困难大,需要按照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到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鲁昕要求,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拓宽生源渠道,积极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要继续做好东西部、城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宣传,完善招生工作激励机制,“阳光”招生,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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