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笔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0学年报读中职学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可以享受免学费。而去年秋季已入学的我省中职学校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也在免学费之列。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意见,我省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2010学年免费对象为我省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人数的10%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
符合条件并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3月前向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交申请,由县扶贫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贫困生名单进行审核,并按省、市下达的免学费招生生源计划数确定资助对象。今年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直接向就读学校提供家庭贫困证明。(记者/雷雨 通讯员/粤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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