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高薇 通讯员/肖光辉 王清泉)“所有报名参加我市2013年中考[微博]的考生必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采集信息并现场摄像,报名点需准备好相应器材。”日前,记者从清远市教育局获悉,该市中考今年继续改革,在“严管”证件的同时,放松了非广东户籍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市一中等三所高中开始面向全市招生。
非粤户籍学生参考条件放松
日前,清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清远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清远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方案》指出,对于广东省内非清远户籍和清远市内非本县(市、区)户籍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学业考试,并填报面向全市及本地区招生学校的志愿。非户籍地考生,借考须经当地县(市、区)招考办审批同意方能在当地参加学业考试,志愿只能填报面向全市及户籍地招生的高中学校的志愿。
广东省内非清远户籍考生在清远借读不少于1年,且具有清远市应届初三学籍,可以在清远参加中考,并可以享受清远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广东省外户籍考生原则上必须具有广东省内完整三年初中学籍(2013年应届初三学生可放宽至不少于1年,2014年应届初三学生可放宽至不少于2年),并且具有清远市初二和应届初三学籍,其监护人(即进城务工人员)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含2年)(2013年中考报名时可放宽至不少于1年),并且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职业,才能在清远参加中考,并可以享受清远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市一中二中华侨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据清远市教育局局长林海龙介绍,今年清远市将深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除了出台异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办法外,还将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公平公正。今年清远市还将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扩大优质资源功效。
具体而言,今年清远市一中会将招生指标的30%分配到本市内初中学校,且录取分数控制在不低于当地分数线30分之内;市二中今年高一招生有6个班面向全市招生;市华侨中学今年开设创新班、招飞班面向全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