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中考6月1日-5日填报志愿

2013年05月27日10: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越秀荔湾海珠仍视为同一个区招生

  广州的中考[微博]生和家长[微博]请注意:中考志愿填报将从6月1日8时正式开始,到6月5日15时结束。今年中考填报志愿的政策与往年相比没有大的变化:越秀、荔湾、海珠仍视为同一个区招生。考生如欲了解更多关于中考志愿填报的政策和信息,可登录“广州招考网”查看。

  文\记者黄茜、廖靖文  通讯员穗考宣

  按照规定,学籍和户籍在广州市12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和31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还可报考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的区(县级市)属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填报志愿可随户籍或学籍

  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二者选其一)。一旦学生选定是在户籍所在区或学籍所在区报考,则其报考范围就适用于该区考生的报考范围。

  比较特殊的是,根据《番禺区南沙区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协议书》约定,户籍(或学籍)在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原属番禺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下简称“三镇”)的初中毕业生,除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还可同时报考南沙区和番禺区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且均视为本区考生。而户籍(或学籍)在番禺区的初中毕业生,仍可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报考三镇所辖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南沙东涌中学、南沙东涌镇鱼窝头中学、南沙大岗中学)。

  要考虑宿位、经济等条件

  填报中考志愿,不仅要根据中考成绩好坏,也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学校所能提供的宿位、家庭经济条件、个人身体条件等等。

  广州市招考办提醒,凡选择公办普通高中择校、民办学校、公办学校自筹经费班志愿的考生,须先了解有关学校的收费标准、考虑清楚家庭的实际情况方可填报。考生一旦按其志愿被录取后,必须按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交费,不按规定交费的,招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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