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江芸涵)5月31日,成都市招考委发出公告,要求6月1日至14日高考[微博]、中考[微博]期间禁止噪音污染。
公告要求,高考、中考期间,各区(市)县要在考点周围发布通告,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产生噪声干扰考场。6月1日至14日,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禁止夜间建筑施工产生噪声;禁止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禁止餐饮业及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同时,接受考生集中住宿的宾馆,其娱乐场所在高考、中考期间停止营业;禁止在城市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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