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市公办高中的非户籍学生资质进一步放宽,计算家长社保、居住证的截止时间由3月31日延长至8月31日;此外,居住证计算时长的表述由“连续”变为“累计”,更为人性化。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得的信息。
17日,珠海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通知》,两项放宽“异地中考”的调整正式开始施行。
日前,珠海教育局发布公告,对完善“异地中考”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上述两项调整。按照调整方案,非户籍子女家庭入学时,将可以多计算5个月的社保和居住时间。而对于此前居住证有“断档”的家长来说,“连续3年以上居住证”的要求改为“持有居住证满3年”,也解决了家长“不连续”的问题,政策更加宽松,也更人性化。
调整之后,2018年珠海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公办班)条件如下:
(一)学籍方面
截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连续3年初中学籍;学籍信息以初中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二)居住证方面
截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2年(含)以上,且现有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信息以公安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三)社保方面
截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保)累计缴费满2年(含)以上;社保信息以人社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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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以人社部门核查结果为准
在中考报名时,考生家长需如实提交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社保信息教育部门将以人社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如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户口簿上未有考生父母信息的,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等(涉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珠海教育局表示,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含技工)学校。
来源:珠报融媒
责任编辑:陈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