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高教自考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17:40   济南自考网

  三、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

  1.调整后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统称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基础科段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3707,4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其考试分数比重约占5%,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6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段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3709,4学分)。

  经济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与其他专业一致,“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代码 0009,6学分)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基础科段专业的考生,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一门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4.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的专业考试计划同时调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为各本科专业的过程性考核课程。

  5.调整后的新课程自2008年10月考试起执行。

  四、关于2008年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1.20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对象为: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2.申请学士学位的自考考生,只参加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考试报考条件为各科成绩平均65分以上,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毕业答辩成绩良好以上,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英语成绩使用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含四、六级)或外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免试的考生可以报考。

  3.考试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普通本科专业毕业生参加英语考试,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英语教材为石油大学编写的《学位外语考试复习指导》,其它语种无指定教材。

  4.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2007年下半年毕业的考生持地市考办开具的毕业申办证明)报名,现场采集照片,缴纳报名考试费。报考时间初步定在2008年2月25日至29日,报名地点为主考院校成教学院,如有变动,将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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