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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 14:58   新疆自考在线

  十一、成绩查询

  1.考试成绩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2.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www.xjzkzx.com查询。(上半年为5月20日,下半年为11月25日)3.通过自考查分专线电话16885111查询。

  十二、办理毕业

  1.申请办理毕业的条件: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政审合格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护理专业还须出示护理职业资格证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10日前,下半年为12月15日前,考生要准时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事项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须知》。

  3.自治区自考办毕业审核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旬、下半年为12月下旬。

  十三、教材供应

  1.考生须根据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用书目录和相关的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网站www.xjzkzx.com的用书公告选用考试教材和大纲。

  2.自学考试教材、大纲、学习指导用书请到自治区自考办推存的自学考试教材定点销售书店购买。

  自学考试教材、大纲(汉文)在新疆自学考试教材咨询服务部乌鲁木齐市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59号附2号,电话:2618218、8815768,邮编:830002)和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昆仑宾馆对面,电话:4821856)购买。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教材、大纲,到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的“科技书店”购买。

  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在乌鲁木齐市胜利书店购买,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86号,电话:2864524、8551116。

  地州市自考教材供应点由当地考办指定。自考教材供应点不得销售盗版教材,助学单位不得购买盗版教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3.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请到各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购买。

  十四、其它

  1.2008年10月开始汉文,经济管理类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及其它本科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2门课程,共6学分,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3709,4学分)。凡在2008年10月以前取得考籍的经济管理类本科层次考生,已经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004,2学分),并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代码0005,3学分)和“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代码0009,6学分)2门课程中1门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未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的考生,按照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2008年10月以后取得考籍的考生,一律按照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维文、哈文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考试调整后临行通知。

  2.根据考委[2006]1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原计划中的“数据通信原理”(课程代码2364)和“信号与系统”(课程代码2354)不再安排考试,新开考“通信概论”(课程代码4742)。

  3.根据考委办函[2007]62号文件的规定,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代码0317)更名为“公务员制度”(课程代码1848)。

  4.公安管理专业(本科)和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三门课程名称中“侦察”两字统一规范为“侦查”,规范后的课程名称为:“刑事侦查情报学”(课程代码0861)、“刑事侦查学”(课程代码0358)、“狱内侦查学”(课程代码0932)。

  5.俄语本科专业(独立本科段)计划中俄罗斯概况(0615,4学分)课程调整为俄汉商贸谈判及应用文(8038,6学分)课程。

  6.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为使考生了解大纲、教材的变更情况,凡在当年首次使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或修订后首次启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均在教材目录的课程名称栏中加注★,以示区别。在“版次”栏内加注“*”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课程,根据考试安排在当年4月或10月首次启用,1月安排考试的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上一年10月的一致; 7月安排考试的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同年4月的一致。

  8.部分专业维、哈文课程已使用全国统编教材,这些课程将参照全国同类考试的标准进行考试。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咨询电话: 8609098(行政)、8609005(计划命题)、8609153(考务)、8609030(考籍)、8609159(证书考试)、8609053(宣传与助学)邮编:830002。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609153、8609159。

  11.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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