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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要求
考生必须完成参加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实践考核且成绩合格,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和课程免考、转考、课程顶替符合规定,才能办理申请毕业手续。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在下一次办理。
二、办理日期
上半年:6月15-20日 下半年:12月15-20日
(因各区、县级市申请毕业的人数和工作安排不同,具体办理毕业申请的安排请查阅当次毕业登记的有关通知。)
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
三、具体办理的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简称“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通过系统中的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申请成功的考生使用激光打印机和80g/m2或以上的A4打印纸打印一式两份《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校对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如实填写登记表背面的相关栏目,到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栏并加盖单位印章。
2、考生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必考课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达到最低要求科目数;
(3)申请本科毕业时加考课达到最低要求科目数;
(4)考生的实践课、论文成绩须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纪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选择加考条件时必须根据自己专科的毕业专业和《报考必读》中相应专业的加考规定,如实选择加考的类别。如果选择的加考类别与专科的毕业专业不符,系统将不能正确进行毕业预测,影响顺利毕业。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