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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困难自考生可申请慰问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14:51   海峡导报

  记者昨日获悉,省自学考试奖励基金会将开展慰问活动。慰问考生的对象为参加自考一年以上并取得三门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生活困难考生,或者待业在家、生活困难的自考毕业生,每人300元。慰问基层考办的对象为在县区级自学考试工作机构工作三年以上的困难职工,每人500元。

  符合条件的厦门考生可进行申请,时间为12月29日到1月4日,地点为厦门招生考试中心。困难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合格证和困难证明书。(沈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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