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4日讯( 记者 杨凡 实习生 刘若涵)4日,省招考院发布公告,针对近期自学考试社会助学领域虚假广告宣传和乱招生、乱办学、乱许愿等现象,公布各地举报电话。
省招考院发布公告称,凡未按照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获得助学资质的,或未按规定在省市考办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办学主体,均系违法违规招生办学,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将予清理、整顿和取缔。对已获得助学资质并完善过登记备案手续的合法办学主体,准予招生。
据悉,目前我省枣庄、莱芜、临沂、菏泽暂未开展社会助学活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了其他13市的举报电话(见附表)。
省招考院提醒广大考生,我省合法办学主体名单,请广大考生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也可到所在市、县(市区)自考主管部门查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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