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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规定自考免考申请需网上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3日 11:03   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马利)记者9月2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为方便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免考,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方式调整为“网上申报,报名点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进行。

  申请免考的考生可于上半年的3月1日-10日,下半年9月1日-10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申请。考生提交申请后,需现场缴费。缴费时间为上半年3月1日-10日,下半年9月1日-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和提交免考材料的,其网上填报信息无效。每年的6月下旬和11月下旬将公布当次免考审批结果。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自考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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