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当攒钱变成了人生的全部乐趣

2015年02月03日10:44   教育专栏  作者:麦坦  

  为了赶在北苑菜市场八点关门之前买到牛小排,我几乎是小跑着从班车上冲下来拦了个破拐的,说,去菜市场!快!开车的大爷一脚踩下油门,完全按照《罗马假日》里派克骑着小摩托车冲进水果摊的速度往前开。半个小时之后,我心满意足坐在菜市场旁边一家桂林米粉小店里吃着十二块钱飘着厚厚一层辣椒油的笋尖粉,黏糊糊估计半年没擦过的桌子上摆着一块神气的牛小排,还在滴滴答答往下面淋血水。

  这一阵我光是买厨具就基本花光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高大上的烤箱一枚,号称“全天然无蜡”的日式鸡翅木筷子,刻成鱼鳞状有两个凹槽眼睛的米饭勺,以及全套黄泥橘梗叶子的日本蓝花碗。拆开被泡沫和泡泡纸包得密不透风的蓝花碗的那一瞬间我觉得心都要被融化了,那种蓝完全是比梵高画的杏花还要真实的蓝色天空,以及又让人很有食欲的,样子。我又重新把它们五花大绑起来然后小心翼翼带回了家,我完全能想象用它们吃卤牛肉面以及腊八粥乃至红霞霞的韩国泡菜面的感受,这么贵的碗应该能制造我做的饭很好吃的幻觉吧。其实我更想买的是一个碗底有滚滚海浪的日式大汤碗,每次看到它我都会想起浮世绘里最出名的神奈川冲浪里。虽然我对美术史狗屁不通,但我始终觉得美好的事物了解很难,欣赏却毫无门槛。不过碗底要是清明上河图估计我会消化不良,所以还是用人家的历史盛滚烫的手擀面比较心安理得一点。

  回家的路上,我一手拎着湿哒哒的牛小排,一手给我妈打电话,絮絮叨叨地说楼底小店里下卖的冰糖心苹果有多好吃,一个一斤多重每次吃下去就像一个拳头重重打在胃里,然后用天花乱坠的语言跟她描述了一下我买的桔梗叶碗有多美多美,每天捧着它们吃饭都是艺术啊云云,我妈说,你买个碗都能花几百块钱,做月光族是肯定的了,人家林岚半年就攒了五万块钱。我特别不服气地说你不能把我跟铁公鸡比啊,再说了攒那么多钱还有什么人生乐趣啊?不过后来我意识到我说错了,攒钱就是她的人生乐趣。

  林岚是我妈同事的女儿,住蚌埠淮河边上的高档小区,每次去她家玩儿人和狗都要经过重重排查,从大门口到家门口要经过四道防盗门,根本不像我家小区前前后后开了有五六个小门,做到了可以让贼四通八达。所以我一直有一种幻觉,就是林岚和我们过的是完全不一样的上层生活。直到有一年高中暑假我和她去上海新东方上外[微博]语夏令营,那时候从蚌埠到上海还要五六个小时,晚上九点才能到上海站。火车上的盒饭是三十五块一份,林岚足足挺到晚上十点没有吃饭,而且盯着我狼吞虎咽放过了味的牛肉炒青椒面不改色。我才知道有些人有钱但是永远不花钱这句话是完全成立的。

  上大学了以后寒假暑假,每次回家见到她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她的脸上铺着厚厚的粉底,但是粉质太粗被脸上的油光浸成数不清的灰色颗粒,很矜持地笑,但是仍然露出被大人用的过于浓重的唇彩染红的牙齿。她妈特别自豪地拎着她身上穿的薄薄一层的红呢子大衣说,这是她自己在女人街上买的,才一百多块钱。呢子大衣里面是透的几乎能看到土黄色文胸的蕾丝上衣,肩膀上都是线头。回家的路上我和我妈很严肃地讨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有钱人省钱到底是为了什么。不过这个问题到最后演变成了更加直接的一个疑问,就是她到底知不知道又想打扮又想省钱的代价是让自己变得很难看。

  后来我们俩都出了国,我去悉尼学艺术,她去昆士兰学金融,放暑假的时候我让她到悉尼找我玩,她总告诉我学习很累没有时间,2011年4月我毕业典礼邀请她来参加,她也没来,我妈却背着大书包拿着一台DV在Quadrangle Hall里出现,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后来我和我妈在澳大利亚的东海岸玩了半个月,到昆士兰的时候我给她打了个电话约她出来玩,她说她要准备考试,于是我和我妈戴着傻里傻气的米老鼠帽子在黄金海岸乐园里待了一整天,去昆士兰河上吃了刚从水里捞出来的生蚝,晚上还在赌场里小试了一下手气,赢了两百四十八澳元。后来有一天我妈突然对我说,你肯定不信,林岚在澳洲两年只花了四十万。我当然不信,光学费两年就不止四十万,要么就是她去打24小时黑工了,要么就是天天在家吃咸菜就白米饭。可问题是我也在咖啡店打工来着,只不过我的初衷是攒了钱出去玩。后来我听说她也没出去打工,也没出去玩儿。但是她所有令人崩溃的金融课程却门门都是A。

  长到某一个年龄之后,选择怎样的个人生活似乎越来越难以启齿,而且永远要面临着被比较的危险。我一直觉得林岚过着的那种自省而自制的生活符合她的性格,也能让她在完全陌生的城市游刃有余,就像经常情绪失控的我必须要用花钱来填补感情和工作之外那一块一样,不管花的多花的少。我们俩都没有办法想象自己像对方一样生活,我没办法想象过着经过精密计划三年买房五年生子的生活,而她也没办法想象过着我这种总是失败总是失望,最后全然沉溺于瓶瓶罐罐中的日子一样。但我毫不怀疑我们都觉得自己很富足。

  以前我也曾经内疚,是不是因为没有经历过挨饿的年代,所以大手大脚惯了连自己都觉得没什么?后来我意识到在花钱这一点上我没有办法苛责自己,因为身边的人貌似花钱都要比我厉害。去年年底一月份发年终奖,坐我旁边的美女阿文当即买了一个四千多块钱的Gucci包,算是一年对自己的犒赏,今年北京的暖冬也没有阻止她买了一件三千八百多块的羽绒服,黑黄撞色的设计相当抢眼。上周日某卫视编导笑笑约我吃饭,土豪金iphone5s已经变成粉嫩粉嫩的iphone5c了。我说你怎么又换手机了,她特轻描淡写告诉我,额,上一个手机面儿被我磕了一下,能用,不过看着难受就换了。我心里默念道,亲,淘宝上买个一百块的壳儿换一下第二天又是一枚金光闪闪的土豪金了呀。可我还是默默喝着冬阴功汤把话吞了下去。我想我没资格对任何人的消费观念说什么,说不定别人看我买了一整套死沉的日式餐具以及花几千块钱请外教也觉得我脑子有问题呢,毕竟我们天天中午吃食堂工作性质也和英语毫无关系。说到底,对移动设备有要求和对吃饭设备有要求还不是一样,大家都在努力让自己快活不是么。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习惯的力量》,作者查尔斯杜希格告诉我们习惯的力量很强大,而驱动习惯的是对奖赏的渴求。当你的大脑开始预期奖赏和成就感并且分泌内啡肽的时候,你的习惯就形成了。作为一个科学粉我立即把所有人的花钱偏好归于习惯。对于林岚来说,每天记账且看银行存款在她脑海里形成一种成就感,当省钱成为习惯,存款数字带给她的快感盖过了胃的饥肠辘辘感;对于阿文来说,奢侈品的触感和质感成为对工作成就最赤裸裸的肯定,因为这可是用年终奖买的,只要看到LV和Gucci就会分泌内啡肽忽视这个月工资又被花了一大半;而对于我来说,只要用好看的碗筷吃饭我就会比平常吃得更多更有食欲,只要和外教唧唧歪歪说了一个小时英语我就觉得自己俨然可以走遍世界,这种成就感驱动了我的习惯,也掩盖了我在其他方面的种种挫败。

  哇,我真是个科学家。看,这就是成就感。

  周日和娜娜去听音乐剧《妈妈咪呀》回来之后,我在家里无限循环播放主题曲《Money Money》,因为我多想像游刃于三个男人之间的梅丽尔斯特里普那样放声唱,“all the things I could do, If I have a little money, it’s a rich man’s world。”只要我有一点钱,我就觉得我是个有钱人,因为我永远可以和朋友们一样随心所欲地花它,哪怕它只是个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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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白领 月光族 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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