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恢复晨检制度

2014年02月27日14:09  天山网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周坤报道)春季是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春季学校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防控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类流感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在学校的危害。

  开学期间,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微博]和幼儿园要全面恢复晨检制度,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喉痛等流感症状,并于当天及时上报学生晨(午)检信息,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有关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做好教室、宿舍清扫保洁和开窗通风以及消毒等工作,消除卫生死角,防范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对本区域内学校、托幼机构流感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学校流感和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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