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梳理北京2015年中小学入学新政策

2015年02月10日19:38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2月10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并将于3月8日正式实施。与去年相比,今年入学工作意见发布提前了近两个月,家长[微博]将有更长的时间做好准备。今年的北京市“幼升小”、“小升初”政策有哪些完善和变动?小编为您梳理以下五大要点。

  1、除寄宿制和民办校外的100%小学就近划片入学;90%以上初中实现划片入学。

  2、北京市教委再提“让学生在家门口上好9年学”的目标,将通过深度联盟、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重组。更多的小学和初中实现“横向联合”和“纵向贯通”。

  3、特长生招生及录取环节均有所变化。市教委要求各区县的特长生招生名额向民乐、书法、剪纸等中华传统文化项目倾斜。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特长生录取方面,选择标准会更加严格。今年市教委将组织督察组,到各区县考试现场进行督查,各区县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增加区级审核,特长生招生入学将不再是学校单独行为。

  4、对民办学校和寄宿制招生学校提出明确时间段。允许民办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在5月24日之前提前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这意味着,民办校和寄宿制学校将早于公办校完成招生工作,一旦学生被这两类学校录取,他们就不能再参与公办校的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招生。

  5、针对非京籍儿童入学情况,在去年“五证”的基础上,各区县政府将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届时,各区县对于家长缴纳社保年限等方面的认定将做进一步细化。

  【补充】

  1、“五证”: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家长持“五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解决。

  2、八类非京籍按本市户籍对待:

  (1)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8)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小提醒】

  入学信息平台将于5月1日启动。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包括京籍学生、非京籍学生、外籍学生)都需在公众服务门户yjrx.bjedu.cn进行信息采集,否则将无法生成学生学籍,原则上不能入学。今年信息采集开放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

文章关键词: 北京中小学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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