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政策部分
1.2015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2.2015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1)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2)坚持区县为主,组织实施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3)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2015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工作政策依据是什么?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提出了到2015年,重点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到2017年,重点大城市95%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等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有关要求,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市政府批准,市教委制定了《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4.使用两个系统的目的是什么?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一是预测适龄儿童入学数量和分布,做好入学服务。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入学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5.2015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平台有哪些组成?
由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平台两部分组成,并纳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6.小学、初中的入学计划是如何制定的?
2014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2015年,各区县继续加强入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
7.入学政策有哪些变化?
《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与2014年相比总体稳定,正文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三部分,附件是北京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主要完善的内容有:一是在指导思想中落实领导指示精神,提出“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二是在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中,提出各区县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三是在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中,提出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各区县教委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并统一组织特长生入学;2015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四是在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中,强调各区县教委是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主责单位,要统一组织入学工作。五是在入学工作时间表中对各区县入学工作开展提出统一时间进度要求,同时明确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招生工作时间,确保各区县在此时间节点后做好本区学生入学工作,避免影响整体入学秩序。
8.家长[微博]如何获取今年的入学政策,包括各个区县的政策?是否有对外的咨询电话?
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继续使用公众服务门户:yjrx.bjedu.cn(5月1日启动后方可登陆),该门户上有市、区县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信息以及各区县辖区内的中小学信息,可供参考,门户通过电脑和手机都可以访问。
门户网站上有统一的技术服务电话和各区县的政策咨询电话。
9.什么是“五证”?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10.非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条件是什么?
(1)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3)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4)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5)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6)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
(7)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8)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11.我是外地户籍学龄儿童家长,但是符合北京市的按京籍对待条件,我都需要做什么?
符合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情况请根据区县教委公布的时间,携带符合按京籍对待的相应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进行登记注册,注册后自行填写详细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
二、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部分
12.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家长,都需要做什么?
首先要确认入学登记的区县,选择对应的区县入口,在规定时间内在小学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5月1日启动后方可登陆)进行注册,注册信息的真实性需要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填写其他详细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到学校登记报名时要出示信息采集表。
13.本市户籍的学龄儿童能不能进行跨区登记?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14.我是**区户籍学龄儿童家长,但是我们房产/居住地在**区,我们应该在哪个区采集?
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两个区中的其中一个进行采集。
15.能否同时在两个区县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为了准确掌握入学需求并提供相应的入学服务,入学系统只能提供在一个区县进行入学信息采集的机会。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在“五证”审核通过的区县进行采集。
16.登记的信息验证有哪些?在登记的时候我如果编写一个虚假信息能不能通过登记?
我市有关部门建立了系统联网验证、当面验证等多道验证审核程序,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无论在哪个验证环节发现是虚假信息,该条登记都将成为无效信息,可能影响孩子正常的入学程序,为此,家长在登记时一定要认真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
17.我是外地户籍学龄儿童家长,目前居住在**区,我都需要做什么?
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入学,必须审核五证并办理在京就读证明,五证的审核请咨询相关区县行政部门。
选择办理五证审核的区县入口,并进入五证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填写五证审核的详细信息并及时到相关街道审核信息、开具就读证明。
18.信息采集开放时间到什么时候?
信息采集开放时间为5月1日-5月31日。
19.信息采集都需要填写哪些信息?
带红色“*”的都需要填写,其他项选填。
20.我是**区集体户口,我应该怎样参加采集?
参加信息采集的流程与其他本市户籍儿童一致。
21.不足龄的儿童能参加采集吗?
由于是入学信息采集,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参加信息采集,不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参加信息采集。
22.超龄的孩子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超龄的孩子可到所在区县教委进行审核后由区县教委代为采集。
23.我的信息填写错误了怎么办?
若注册的基本信息填写错误,请撤销信息并重新注册填写;若其他信息填写错误,在入学报名前都可以自行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24.我的账号、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可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来登录,登录后需要重新修改密码。也可以联系区县教委对登录密码进行重置。
25.我的注册信息未通过审核怎么办?
注册信息通过公安系统进行比对验证,以公安系统数据为准。如果未通过审核,首先请对照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检查信息填写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撤销信息按照正确信息重新进行注册;如果与身份证、户口本确实一致请与公安部门联系。
26.能不能撤销登记,换区县进行登记?
在信息采集完成后,未被学校确认接受前,如需变更区县,如在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时间内,家长可自行注销并重新注册,在采集时间之后,需由原登记区县教委审核撤销,由新入学区县教委进行审核登记。通过原注册的登记号可获取原有的信息。但在采集时间之后,由于换区县登记所造成的时间延误可能会影响孩子片内入学机会。
27.登记的手机有什么作用?
登记的手机用于获得各阶段信息,务必填写正确。
28.没收到验证码短信怎么办?
首先确认注册手机号是否填写正确,然后确认手机是否欠费或安装了短信拦截工具,若都没有问题请拨打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客服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29.我的信息采集表丢失了怎么办?
可登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重新打印信息采集表。
30.去学校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以学校公布的登记信息公告为准。
30.我如何知道我是否被学校接收了?
系统会通过网络平台和短信告知。一经接收,入学结果不能更改。
31.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是否可以正常上学?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不能建立学籍,无法正常入学。
三、初中入学部分
32.本市毕业生,需要做些什么?
本市小学毕业生,直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自动采集信息,学校会打印核对表,请家长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后续按区县教委具体通知操作即可。
33.如果学生基本信息有误如何处理?
如家长确认下发的基础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学校负责的相关老师,由老师进行确认,如果确认基础信息有误,老师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并再次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34.回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回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审核由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县审核后,转入区县再进行审核。申请通过后数据将自动将信息变更到转入区县。
35.新进京的学生如何参加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新进京就读初中的学生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县教委审核,非本市户籍新进京就读初中的学生持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县教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相应区县初中入学。
四、其他
36.民办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我市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民办学校入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5月24日民办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5月24日后民办学校将停止跨区县招生。
37.寄宿学校入学方式是什么?
寄宿学校入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入学方案。我市相关部门将对学校接收寄宿学生的能力进行检查。5月24日寄宿制学校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5月24日后寄宿制学校将停止跨区县招生。
38.学校确认接收入学后,不到学校报到会有什么后果?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入学。
39.不会使用电脑、没有电脑如何入学?
各区县会联合街道、社区、学校在适当的时间提供条件进行登记。
40.不符合“五证”要求的非京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也就是说,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乡就读的学生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对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文章关键词: 北京中小学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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