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

2015年04月24日17:57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4月8日,北京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北京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首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大市级政府统筹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会后不久,《意见》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确保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能够突破、措施任务能够得到推动落实。目前,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统筹下,市教委会同各有关委办局正在加快研制配套政策措施。

  《意见》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个宏观指导性文件,具有方向性、统领性,明确了到2020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重要举措。不久,《意见》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确保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能够突破、措施任务能够得到推动落实。目前,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统筹下,市教委正在会同发改、人力社保、财政、住建等有关委办局加快研制配套政策措施。《北京市外籍教师参与中小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高校、教科研部门支持中小学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民办教育机构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已经出台。

  ■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文件?

  一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重中之重。目前,各项改革举措取得积极成效,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整体规划。

  二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需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也是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研究制定《意见》是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

  三是适应首都义务教育新发展的需要。2013年,16个区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市级督导评估。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京发〔2007〕17号)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已经基本完成,需要出台新的指导性文件。

  2012年9月,中央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两基”工作会,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2015年春季,我市将迎接国家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适时制发《意见》,既可以更好地为迎接验收做准备,也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新时期首都义务教育的方向。

  ■文件是如何制定出台的,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意见》由市教委牵头,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起草,历时一年有余,数易其稿。期间,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市、区各有关部门、中小学、教育专家、人大[微博]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召开了多层面的座谈会、研讨会,特别征求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10个委办局和16个区县政府意见,有些部门甚至多次征求意见,《意见》的起草、修改、完善、审议、颁布是一个集聚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

  二是积极吸纳最新改革成果,文件研制过程中,恰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之时,从中央和北京市,各种新精神、新举措不断推出,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课程设置方案调整、学科教学改进等,《意见》对这些文件精神作了很好的吸纳。

  三是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相关程序,2014年11月,先后提交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市委教育工委委员会讨论通过,完成政策出台风险评估和文件合法性审查。2015年1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同意,之后,根据市政府常务会意见进一步完善,2015年4月8日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根据市委常委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走文程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文件的主要内容又有哪些?

  《意见》主体内容包括八部分二十六条。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到2020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强调以均衡配置资源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第二部分是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高水平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强调从四方面推动扩优:统筹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推动优质教育集群发展;引进社会资源促进学校特色发展;依托信息手段扩大优质资源。

  第三部分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包括: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完善协同育人模式。

  第四部分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科学减负。从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引导作用、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三方面阐述。

  第五部分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均衡配置学校师资力量。包括五方面: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拓宽教师来源和渠道;促进干部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改善教师福利待遇。

  第六部分是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结合当前改革提了三项内容: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中小学;健全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办学成本补贴制度;引进优质民办教育机构促进中小学发展。

  第七部分是推进“管”、“办”、“评”分离,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在“管”上,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在“办”上,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在“评”上,改革学校评价制度。

  第八部分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主要强调三方面:建立政府统筹推进机制;努力转变教育投入方式;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

  ■如何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高水平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实质性扩大?

  《意见》强调从统筹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推动优质教育集群发展、引进社会资源促进学校特色发展、依托信息手段扩大优质资源等四个方面推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即分别从规划布局、内部提升、资源引进、技术手段等方面带动优质资源实质性扩大和辐射面扩大。

  比如,在内部整合提升方面,提出要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各区县和学校深化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城乡一体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教育联盟、校际联盟等改革试点,以强带弱、以城带乡,开展教师互派交流、“影子”校长实习、共同开发课程、共享学校资源等合作,多种方式扩大和延伸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优质小学或中学通过接管周边其他学校或通过改扩建办成九年一贯制学校。今后,学区制管理将将继续深化并成为常态,同时,将有更多的教育集团、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集团校之间的合作将更加密切,城乡一体化学校建设将继续深化,探索更多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县输出的机制,许多优质中小学将通过直接接收或合并其他学校成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同时,还有优质中学向下延伸办小学成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优质小学向上延伸办中学成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在外部资源引进方面,要充分利用首都资源集聚的优势,鼓励高校、教科研部门、社会机构参与和支持中小学发展,通过协作共建附属学校、基地学校、艺术家工作室、体育俱乐部、派遣外语教师等多种方式,支持中小学发展。今后,全市将继续推进在京高校和科研院所办所附中附小、市区两级教科研部门对口支持中小学发展、更多的高校和社会力量支持小学体育艺术发展、更大范围和力度引进外籍教师参与中小学英语教学改革,推动制度化、规范化,成为常态。许多普通中小学将有更多机会不出校门就能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优质资源。

  在规划布局方面,主要是加大资源统筹配置力度,是体现市级统筹、区县主体、政府责任的重要方面。规划布局将充分考虑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首都城市空间布局、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人口聚集分布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具体举措包括:完善和实施全市及各区县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重点推进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的学校建设,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修订实施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推进新一轮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推进中小学平安校园和节约型学校建设等。《意见》提出要加大资源统筹配置力度,促进中小学教育资源在区域间和区域内均衡配置。不仅强调区域内,而且强调区域间,更加强化了市级政府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统筹力度

  在技术手段方面,主要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使优质教育资源突破时空限制,更加便捷满足学校、学生、教师、家长[微博]的个性化教育需求。具体的工作举措,包括加强现有教育网络资源平台的整合,实现市、区(县)、学校教育信息平台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北京数字学校建设,开发微课程资源,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全科数字化名师授课资源和名师一对一在线指导服务。逐步建立教师研修网络平台,实现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视频、教学案例、教学反思、习题资料等资源的网络共享。同时,将开展网上夏令营、网上冬令营等活动。

  ■在推进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哪些举措?

  《意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育人中的统领作用,不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内容,而是作为一个指导学校工作的思想统领,突出了育人的一个方向和三个重点,一个方向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三个重点就是:

  一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课堂教学主渠道育人,实现课程育人。今后,要调整和完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落实学科教学改进意见,构建更加开放和注重学生实践、参与的教与学模式。还有,要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群体学生发展的课程教学体系,提高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的育人质量,切实落实“让每一个学生都找到适合他自己的教育”的理念。

  二是拓展学生育人平台,推进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今后,将更加注重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加志愿服务,特别是对于首都北京的中小学生来说,既要有“中国情怀”,还要有“国际视野”,两者兼顾,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同时,注重身体健康素质的培养,加快推动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教育普及,开展市级或区级的学生联赛。

  三是完善协同育人模式,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实现全社会育人。继续推进社会大课堂的可持续发展和常态化应用,这是北京的特色,今后将继续丰富社会大课堂的资源类型、教育内容,特别是适合不同学段学生需求的资源和内容,推进资源联盟建设和资源单位学生教育计划书制定,促进社会资源将更加主动服务学校教育教学,使社会资源和学校教育更好衔接。的通过“四个一”活动、博物馆之春、公益服务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等推进中小学常态化应用。在积极倡导学生走出去的同时,通过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家长学校把社会资源、家长资源引进到学校,大力推进全社会育人。

  ■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方向和新的变化?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指向,一是保障教育公平,保障所有的学生都能平等享受首都优质教育资源,并且更加有利于普通学校和郊区县学生;二是统筹推进科学减负,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快乐成长。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引导作用;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在义务教育入学方面,进一步强化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教育部要求,要实现100%的小学新生就近入学,95%的初中新生就近入学。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主要依靠几个方面的手段:一是完善对口直升、九年一贯等入学方式,深化学区制管理,确保每个学区内都有优质学校,。二是实行计划管理,使用全市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科学预测入学人数,全程监控入学过程。三是完善学籍管理平台,规范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控制通过转学、借读等方式变相择校。四是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方针,完善随迁子女入学资格联审机制,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适应首都城市发展要求。

  在中考[微博]中招方面,主要是通过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向下传导作用,来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和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问题。具体的举措包括:一是深化中考命题改革,优化考试命题结构,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这是和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相呼应的。二是完善义务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全面考查学生各学科学习情况和发展水平,更加科学地评价学生学业水平。三是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名额分配比例,主要目的是增加一般初中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机会。四是多种形式扩大优质高中资源,使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优质高中。具体的中高考[微博]改革方案也正在研究中。

  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除了要通过中考中招的调整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则的完善来传递减负的理念外,主要还是从四个规范做起,即规范教学管理,规范作业和教辅,规范考试测试,规范评价评选,四个方面都有一些具体的要求,比如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依据课程标准教学,注重因材施教。科学确定作业形式与内容,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区县不统一推荐教辅材料。减少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统一测试,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考试、测试,探索多样化的考查、考试方式和结果呈现形式。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减少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对学校的考核评比,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此外,还要建立健全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性、常态性监测公告制度;把减负工作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督导。

  ■师资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在引导高水平教师的均衡配置方面有哪些发展方向?

  特别是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均衡配置学校师资力量方面,提出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包括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逐步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要改革北京市特级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办法,推进“区管校用”,让教师成为系统人,目前东城区是教育部推动此项工作的试点区;拓宽教师来源和渠道,要建立区域性外籍教师引进和服务集中平台,这是适应深化改革中我市中小学引进外教越来越普遍需要规范化管理的形势要求。要建设“菜单式、自主性、开放式”的干部教师培训服务平台,促进干部教师专业发展。接下来,将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新入职教师和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从教人员的系统培训。不断改善教师福利待遇,建立教师绩效工资逐步提高的机制。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绩效奖励补充机制,今后,有一个导向非常明确,就是这部分绩效奖励要重点向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任务重、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时,要对农村教师的工资、职务(职称)等实行倾斜政策,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关于教师流动: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区域内、区域间教师流动机制,北京市编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社局于2011年12月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干部教师向普通学校流动的意见》,2012年3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召开了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区县教委研究制定了开展教师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本区县实际,采取全职交流、校际联盟、学区内交流、骨干教师兼职支教、名师讲学团送教下乡等多种方式支持薄弱校和农村学校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保障教师交流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教师交流,各区县建立了教师交流工作津贴,并设立专项资金给予保障。

  市领导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2014年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此问题。市教委也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校长、教师意见,起草并多次修改《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讨论稿)》。鉴于北京市义务教育的特殊性,特别是考虑到各区县尤其是城六区中小学结构布局尚未结束,为了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更符合实际,准备在认真总结部分区县(如东城区、密云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使这项工作逐步在全市推开。

  关于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要求下,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市教委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北京市计划在2015年下半年进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通过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努力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为加强我市职称管理工作,促进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科学分类、幅度控制、动态调整、倾斜基层、统筹兼顾”的原则,2014年我们配合市人社局对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结构比例进行了调整,中学、小学、教研机构副高级职称结构比例分别平均提高了8%、15%、20%。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即将在全国全面推开,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增设正高级教师,今年我们将根据国家教育部、人社部的统一部署,着力推进此项工作。

  同时,积极研究改进北京市特级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办法,力求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重新修订的北京市特级教师管理办法和评选办法即将出台。

  关于拓宽教师来源:近年来,在全市人口调控的大背景下,我委积极争取市人力社保局的大力支持,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留京指标逐年有所增加。2013年5月,市教委和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音、体、美等学科教师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共设立1000个专项进京计划,面向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十个远郊区县(含城镇中小学)以及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的农村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师。至今共招聘了700多名教师,大大缓解了农村学校小学科教师短缺现象。

  关于教师培训:“十二五”时期,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十二五”期间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1]55号)的精神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培训机构建设,以提升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专业素养为重点,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为首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十二五”以来,北京市继续完善市、区县、学校三级培训体系,扎实开展了分岗位、分学科、分学段、分层次的各类培训,正式出台和修订完善了《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不断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力度。2011年至2014年,市本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139项,共计投入培训经费3.5亿元,培训对象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教师。各区县亦加大了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为教师培训提供了足额经费保障。 例如,2014年,区县用于区域教师培训的经费超过7900万元。

  为了加快农村教师成长发展,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采取了一系列重点倾斜政策和扶持措施,市财政每年投入3千多万元大力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委托首都师范大学、北京教育学院等高校,继续开展“远郊区县区域合作”“特级教师京郊行”和“绿色耕耘”培训活动,帮助远郊区县相应学科的教师提升学科教学能力。此外,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微博]、北京师范大学[微博]、北京开放大学承担的农村小学英语、小学数学教师培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我们还将依托北京市特级教师协会大力开展对农村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

  积极拓展教师培训渠道,每年通过公开招投标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训活动,如依托北京市科技教育促进会开展的中小学科技教育教师培训、北京市科学学习学会开展的中小学教师“友善用脑培训”、北京市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开展的退休教师农村支教活动等受到区县和学校的欢迎和好评。今年我们还将引进国外优质培训资源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

  关于改善教师待遇: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通过实施绩效工资,逐步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微博]的平均工资水平,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教师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区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已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职级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已高于当地同类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为不断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乐于从教、终生从教,经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起,在我市建立中小学教师绩效奖励激励机制。在现行绩效工资实施基础上,适当增加绩效工资额度,重点向承担教育改革发展任务重,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付出努力的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作为支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体现市级统筹职责,市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

  ■对于民办教育助力首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哪些引导性措施?

  民办教育是首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首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民办教育可以而且应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意见》提出要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提出了一些引导性举措:

  一是要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中小学,北京的民办中小学教育整体上没有充分发展起来,而且办学水平和质量比较低,今后要通过政府扶持和引导来培育一批像建华实验学校、牛栏山实验学校等这样的高端民办中小学,是老百姓争着愿意上的学校。特别是要引导一部分优质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在远郊区县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中小学。

  二是健全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办学成本补贴制度。目前,朝阳和海淀在向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学位上已经有一些探索。今后,要探索和尝试更多的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买学位,主要是在生源激增、公办教育学位不足、入学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学位,作为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补充。当然,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必须要通过健全遴选机制,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同时,通过公开的招标程序,履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程序,要完善公共财政扶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经费保障政策。

  三是引进优质民办教育机构促进中小学发展。这方面,目前也有一些初步探索,比如2014年启动的引进民办教育机构参与小学英语教学改革、引进民办教育机构参与中学学科教学改革、引进民办教育机构参与郊区县办学,今后,要看试点效果决定是否进一步推开,特别是要开展委托办学试点。鼓励中小学与优质的民办教育机构(比如像学大[微博]、新东方、好未来等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引进先进的教学理念、先进的师资、先进的课程等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管办评分离,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意见》明确了哪些方向和举措?

  管办评分离,才能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具体来说,

  在 “管”上,今后,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一是要明确市、区县两级政府教育管理权责,二是要加强市级政府的教育统筹,三是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目前,义务教育主要以区县为主,不管是在经费投入还是业务管理上,全市已经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但是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依然存在,而这方面的差距需要加强市级统筹才能逐步缩小,包括经费投入、优质资源的布局等等,“全面改薄”、城乡一体化学校建设、城区优质资源向郊区县输出等都涉及到市级统筹问题。

  在“办”上,主要是提高学校的治理能力,完善学校治理体系,一是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首先就是要制定学校章程,实现一校一章程,做到学校行为有章可循。目前,正在研制《北京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达标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区县与相关职能处室意见征求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二是进一步落实校长负责制,保障校长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赋予学校在教育教学、选人用人、考核评价、职称评定、经费使用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三是要进一步减轻学校负担,引导校长集中精力办学,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级各类部门对学校的评选、考核、评比等行为以及其他干扰学校办学的事务。四是要推进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比如说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建立校长职级制等。

  在“评”上,主要是完善针对学生、教师、校长、学校、政府等不同主体的教育评价体系。改变单纯以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倾向,把学生的进步程度和发展水平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指标。特别是积极推进社会评教育,探索和开展第三方评价,这需要培育评价市场。完善教育督导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目前,首都教育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状况监测就是采取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评价,今后,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方面也将积极探索第三方监测。

  ■《意见》提出要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具体是指哪些方面?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政府统筹机制,“市级统筹、区县为主、部门联动、各司其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机制,包括纵向的统筹形成合力,以及横向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编制等部门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约束考核机制,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内容。

  二是教育投入机制,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实现国家要求的4%的目标,各项教育改革都有比较好的经费保障,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和公用经费在全国都处于较高水平。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目前经费的投入结构、使用方式、管理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义务教育均衡由注重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投入”向教科研、课程建设、师资培训等“软件投入”转变的要求,经费的预算、拨付、使用等环节与现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形势要求也不适应,影响改革进行;现有的绩效工资还不能充分地调动起校长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所以,今后,要不断优化投入结构,向教育重大改革项目、最急需领域和最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校本教研科研、学校文化建设、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力度。完善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目前,一些改革项目已经出台项目管理办法,如《北京市民办教育机构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自2015年起,经政府采购程序入围的民办教育机构与区县教委确定的项目学校签订合同,履行服务职责。制定了《北京市外籍教师参与中小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高校、教科研部门支持中小学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这些管理办法对现行的经费管理政策有所突破,在经费投入结构、经费列支科目、经费使用方向等三方面更加贴近改革项目的实际需求。

  三是教育共担机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光教育部门使劲不管用,择校问题、课业负担问题的解决,在教育系统积极努力的同时,更要引导社会和家长理性地审视教育、科学地认识教育,全社会要有一个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今后,对教育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将会加大力度,特别是对家长的宣传、引导会更加重视,通过线上线下的家长学校、新媒体平台等加大宣传。

文章关键词: 义务教育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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