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庐阳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0名中小学[微博]教师(庐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不得报考),其中初中12名,小学28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可以登陆合肥市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庐阳区政府网(www.ahhfly.gov.cn),庐阳区教体局网(www.hfly.net)查看《合肥市庐阳区2015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选聘条件
(一)资质条件
1.报考非体育学科岗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1)中小学特级教师。(2)省级及以上教坛新星。(3)地市级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4)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5)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6)教育类博士。
2.体育学科报名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选聘的教师,需获得相应项目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2)获本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且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得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达两次的教练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选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选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二、相关待遇
非体育学科岗位的选聘符合资质条件(1)、(2)、(3)、(4)、(5)条的考生,如选聘前属于在职在编人员选聘后则进编,如选聘前属于在职不在编人员选聘后则不入编(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非体育学科岗位的选聘符合资质条件(6)条的考生和体育学科岗位的考生均不入编制。选聘考生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待遇均按照《关于引进优秀教师人才的暂行规定》(庐教人[2011]5号)和《关于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的补充规定》(庐教人[2013]2号)文件执行,其中非体育学科岗位的符合资质条件(4)、(5)条的考生,其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待遇参照非体育学科岗位的符合资质条件(1)、(2)、(3)条的考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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