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发帖反映教师体罚学生 涉事教师被处分

2015年06月29日17:58  新京报     收藏本文     

  新京报快讯(记者杨锋)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小学一年级一位学生家长[微博]发帖称,孩子遭老师体罚,拇指和背部有伤。今日(6月29日)上午,渝中区教委通报称,当事教师因学生作业错误太多,“情绪失控”,打了孩子手心。事后,当事教师被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并被记教育严重违规,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等。

  网帖:孩子手被打肿,背部有血印

  题为《人民路小学教师体罚学生 孩子背上伤痕累累》的网帖,发布于重庆一民生服务平台上。

  帖子称,渝中区人民路小学一年级二班周丽老师,在开家长会时,在全班面前点名说孩子读书不行,让家长脸上挂不住。并称,该教师将孩子拇指打出血,背上打出三块血印。

  帖子附有两张照片,照片显示,一孩子背部有多处红色血印,右手大拇指贴着创可贴,且呈红肿状态。帖子末尾,发帖人称,据其了解,此前也曾发生过打孩子情况,“我很奇怪,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学校的老师反复体罚孩子?”

  通报:教师事后两次登门道歉 教委做出六点处理意见

  今日上午,渝中区教委通报称,6月12日上午,人民路小学一年级2班数学教师周丽,因该生作业错误太多,在辅导该生改错时,“情绪失控打了孩子手心。” 当天放学后,周丽联系家长,就此事赔礼道歉。

  通报还称,事发后,涉事教师两次登门道歉。6月13日晚,周丽在该班班主任等人陪同下上门看望学生,并真诚道歉,希望得到家长原谅;6月14日下午,学校校级干部、分管行政及该班班主任一起到学生家中进行慰问,并就学校对该教师的初步处理方案征求家长意见;6月14日晚,周丽在其父母及指导教师的陪同下再次登门致歉。“现经过多方工作协调,基本达成家长的谅解。”

  渝中区教委认为,周丽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严重影响了渝中教育及学校声誉,损害教师形象,在校内外造成较恶劣的影响”。因而,对其做出了六点处理意见:责令其向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取得学生及家长谅解;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由其承担因此产生的医疗、学生慰问、教师代课等相关费用;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资格;记教育严重违规1次,扣发2015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与此同时,涉事学校被要求暑假期间在全校教师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文章关键词: 教师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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