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孩子成绩,去年稳进示范高中,今年只能进一般学校,家长[微博]能没气吗?一位家长在教委门口气愤地说。呼和浩特今年进行中考[微博]改革,拿出优质高中统招计划50%作为分招指标(“分招”政策是将市区内八所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一总分分配给市四区所有初中学校的一种招生政策),引起部分考生和家长“不适应”。近日一些考生和家长在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表达诉求。(《工人日报》7月17日) 示范高中亦即优质高中的招生名额有限,把招生名额的很大一部分拿出来用于“分招”,按指标给各个学校分下去,统一招生名额就相应减少,分数线就必然提高,原先能上优质高中的学生自然被挤出门外,上不了。这也难怪引起一些考生和家长不满,聚集到教育部门门口讨说法。
不用说,教育部门之所以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副局长柏俊对此说,“统招分招政策的实施,就是促使义务教育均衡,使广大老百姓能够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主要是坚决遏制初中‘掐尖’教育。‘掐尖’实际上是制造教育的不公平,制造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不均衡。”但很多人并不认同他的说法。一名家长对记者讲,“我理解政府要推进教育均衡、消灭择校现象的苦心,可是不能太激进了,重点高中统招一下子砍掉这么多名额,而我们的孩子的成绩比大部分分招的孩子成绩都好,却上不了示范高中,这是不是另外一种不公平呢?”
“掐尖”教育是否不公尚需商榷,而低分能上重点高中、高分反倒不能上的做法,无论如何都是不公平的。在不是所有人都可上重点高中必须通过考试进行竞争的情况下,就应当以考试成绩论英雄。录取公平就是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在最低分数线以上就应当上,后面的不能上。相反,像呼和浩特市分招政策造成的这种低分能上重点高中而高分不能上的现象,根本不是公平,而是人为制造特权和不公。而且,不是在人们公认的公平基础上制定政府目标,而是为了某种目标任意改造公平,必然因为站在一种立场、角度而从另外立场、角度不认同的缘故,造成公平的混乱和对统一标准的背离,难有真正公平。
且不说,这样的目标追求也往往是无益的,不过是在剥夺了那些原本有机会进重点高中并由此使人生出彩学生的发展权利之余,徒然浪费优质教育资源。比如,山东济南多年前就实行呼和浩特市这样的“分招”(指标生)政策,而且比呼和浩特更激进和极端,推荐生和指标生加起来占到重点高中招生总数的80%甚至90%,只有极少数名额留给统招。作为济南市重点中学之首的山东省实验中学,在总分共570分的情况下,经常会出现指标生393分(高中最低提档线)而统招分数线高达530多分的极端差异。这不但使农村学生和其他因各种原因享受不着指标的学生难以上重点高中,同时使很多以极低分数进去的学生根本跟不上课,反而不如到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学校更好。
人为进行拔苗助长根本不利于正常成长。为了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消除择校现象而牺牲录取公平,原本就是一种错误。在长期重点建设、重点支持、重点发展等做法造成的重点中学与普通中学教育资源严重失衡情况下,要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关键是纠正以往厚此薄彼的不当政策,对所有学校一视同仁地发展。在重点中学已经得到优先发展的情况下,应当再反过来加大对普通中学的发展投入,使之早日赶上重点中学。教育资源均衡化的表现应是各个学校的学生素质大体相当,用统一标准实行竞争不相上下。如果教育资源均衡化推进不力,优质学校与较差学校的教育资源拥有悬殊局面不能改变,不同学校的学生素质差别巨大,仅仅拿录取方式做文章,根本就是害人害己,自欺欺人。
很多人早已认识到这一点,并指出,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绝不是将重点高中一半名额进行分招、生源稀释化这么简单,要在承认差异和层次存在的现实面前,加强优秀师资的轮岗交流,建立更科学的办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合理进行资源分配,努力办出适应不同学生群体、富有教育追求、彰显教育公平的好学校来。
当然,在这追求这种愿景的同时,可以同时采取适当的纠偏政策,给予那些较差学校的优秀学生特殊照顾,而不是不管优质学校还是较差学校,都统一分配招生名额。不仅如此,纠偏和对绝对平等进行纠正,也不能矫枉过正而破坏公平基础,以至于没了平等可言。所以,采取“分招”、“指标生”这样的政策,在总体不危及公平基础上拿出5%或10%等少数名额给较差学校是可以的,而背离公平的一般要求,把一半甚至大部分招生名额都用来统一分配,不过是显示权力的任性,并颠覆公平。(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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