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家庭教育责任缺失。上一次李天一事发,李双江曾看望伤者替儿子道歉,表示“宁愿你们把我打一顿”,其护犊情深,可见一斑。其次,社会教育责任缺失。每一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背后,都有责任的漏洞。堵住这些漏洞,家庭、社会、学校、司法机关责无旁贷,任重道远。
父亲应该给孩子立规矩,李双江在访谈节目中聊到育儿经时说“你不能要求孩子什么都好”,这是典型的没有规则意识的行为。孩子两岁时需要规则和指导,以现实的符合社会要求的方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这时候,父母需要根据孩子的理解水平逐渐给孩子立规矩,了解社会规则、道德原则、风俗习惯以及行为规范。
李双江之子再犯案的启示是多方面。应该认识到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是完整的教育方阵。如果我们对李双江之子案仅仅停留在法律审判、道义谴责和媒体舆论的狂欢时,不仅于事无补,还将危及未来。在这一案件中从做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三维考察,才能从中吸取教训,调整完善和改变现在育人工作中的种种不足。
李天一的家庭教育常显著特点是“严母慈父型”,记者采访李双江夫妇,李双江对梦鸽说“你不能要求孩子什么都好”,并说出自己的教育观念“儿子出问题很正常,有时候不能太着急”。母亲的教育是缺爱型,父亲的教育是溺爱型,加起来就是“问题孩子养成规律。父亲管原则,母亲给慈爱,这样的教育才能教育出优秀孩子!
1:害怕孩子之间争抢,2:对孩子的行为过分担心,3:过分强调“赢”的观念,4:害怕孩子向你提出要求,5:立即满足孩子的愿望,6:“主动”帮他分辨是非,7:饭桌上的妥协者,8:随意泄露孩子的个人隐私……详细>>
爱孩子是父母的天性。这份爱中不仅要包含理智与宽存,更应松紧有度,使他们的行为有章可循,学会忍受一时的烦心事,忍受必要的痛苦,因此对孩子几种行为,一定要及时制止不能把宽容演变成纵容。详细>>
1、遇事先追究责任,而不是解决问题;2、没有耐心听孩子讲话;3、在没有了解全部事情的情况下做出结论;4、很少从自己身上找问题;5、总把自己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去评价详细>>
1:惩罚的“量刑”要适当;2:指明“出路”不含糊;3:罚了又赏要不得;4:及时惩罚莫迟疑;5:劣性转嫁不可有;6:讽刺挖苦最忌讳;7:事后说理不可无……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