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和专家形成共识:中外教育合作需更进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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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0/27 14:38 新京报 |
教育展期间,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内挤满了想来中国招生的各国高等学校和急于出国留学的学子,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会场旁边五洲大酒店举行的教育论坛更为引人注目,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国际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如何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成了论坛当然的主题,来自中法两国教育部的 官员和中美英法相关学校的校长对这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而且,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研讨会首次围绕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因此受到了更为广泛的关注。 教育部官员解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教育部国际司政策法规处处长徐永吉先生就中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徐处长介绍,《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首先明确了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基础上,把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其次明确了中国鼓励和禁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领域,即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鼓励在中国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同时禁止中外合作办学者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 第三,体现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依法保护中外合作办学者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并明确规定经中外合作办学者协商一致,外方合作办学者可委派代表担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引人注意的是,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都没有明确高中阶段是否可以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的情况下,中国教育部出面组织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从实际行动上认可了在某些省份已经开始的高中示范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做法。 国际学校代表谈合作经验 与会的中外学校代表还就中英、中法、中澳三个成功的中外合作办学案例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国际处处长John Mcpartland在发言中强调策划一个成功的合作项目关键在于六个方面的保障:一是合作方,应该适合于对方,要有国际办学经验;二是合作理念,合作双方要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达成一致;三是合作模式,摒除表面合作,要采取深度合作办学的模式;四是师资力量,外方最好提供在校本部任教的专业师资力量来华担任教学任务,以保证教学质量;五是学生来源,中方要有充足的生源,才能保证项目的质量;六是签证保证,外方学校代表处要保证95% 以上的签证通过率。 在成功的策划项目之后,美国国际教育工作者协会首席执行官Marlene Johnson 认为,办好合作项目还需要六个方面的因素:一是重视程度,双方必须提供各自优质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各方内部的协调能力等;二是教学质量,其中包括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学业进展评估以及英文强化;三是克服文化差异,双方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以求达到国际化;四是学费标准,不是越低越好,本科项目中国国内部分每年每生2 万-3万元比较合适;五是项目完整,尽一切能力保证学生出国完成项目。 (编辑:飞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