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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难保证
面临学费尴尬的不仅科隆大学一家。在德国16个联邦州中,已有7个州的高等教育机构开始征收学费,2个州向超过规定学习年限的大学生征收“超时费”。各州有权制订各自的大学学费征收政策,因此各州对学费的使用范围也作了相应规定。在德国,政府对大学的教学拨款和科研拨款是分开拨付的,所以各大学对学费的使用自由度相对较小。
目前,根据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法律,大学、高等专科学校、艺术学院和音乐学院可以征收学费,标准为每学期500欧元。从2008年开始,该州将有28所大学收取学费,约占该州高校总数的85%,预计学费总金额将达到3亿欧元。
科隆大学在2006年向学生收取学费1700万欧元。从学校公布的数据来看,该校将90万欧元用于行政开销,280万欧元用于新建教学大楼,还有400万欧元用于支付教学人员的工资和添置教学设备,但是剩下的学费如何安排不得而知。这一经费使用情况显示该校似乎并没有按照该州法律规定,将收缴的学费用于改善教学条件,因此州教育主管部门对科隆大学合理利用学费作出了提醒。
有关大学学费用途的争论在德国其他州也不断发生。学校在严格的政策规定下,对于学费的使用越来越具有“创造性”。
在巴登-符腾堡州,2007年夏季学期,该州大学共收到学费9000万欧元,其中3000多万欧元用于聘用更多的讲师和辅导人员,其他的学费被用作偿还取暖费等项目。另据英国《每日镜报》报道,德国很多大学并未将收缴的学费仅仅用于改善教学条件。例如,哥廷根大学将学费中的300万欧元用于改建教室、购买体育器械,杜塞尔多夫大学利用学费做广告,以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吸引更多学生入学。亚琛工业大学还专门用学费印制大学宣传手册。当这些大学被问及学费被挪作它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时,校方发言人解释说,无论是印刷宣传册还是动用学费填补取暖费,都是改善教学条件的措施,因为这些措施可以保证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转。
为解决引起社会争议的大学学费使用不透明的问题,德国有些大学还为学费的使用建立了专门的监督委员会,以期制订合理的支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