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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400司考冲刺资料:2005司考模拟题卷二答案(5)

http://www.sina.com.cn 2005/08/02 15:10  LG400

  三、任选题:(76—100题)

  刑法(76---85题)

  76.【答案】ACD

  【考点】盗窃罪既遂的认定

  【解析】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必须根据财物性质、形状、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行窃,就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行为人将该财物夹在腋下、放入口袋、藏在怀中时就是既遂;但就体积很大的财物而言,只有将该财物搬出商店才能认定既遂。再如盗窃工厂内的财物,如果工厂是任何人可以出入的,则将财物搬出原来的仓库、车间时就是既遂,如果工厂的出入相
当严格,出大门必须经过检查,则只有将财物拿出大门外才构成既遂。

  77.【答案】ACD

  【考点】自首的认定

  【解析】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8.【答案】A B C D

  【考点】实行过限;自首的认定

  【解析】超过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所以,对于赵某超出共同盗窃故意而实施的抢劫行为,黄某不成立共同犯罪,黄某只构成盗窃罪。赵某在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对民警实施暴力的行为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属于自动投案。据此,黄某构成了自动投案,且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9.【答案】C

  【考点】假释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解析】参见《刑法》第84条。

  80.【答案】AD。

  【考点】盗窃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

  【解析】本案中,甲为获利而向乙家羊圈下毒,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甲将有毒的羊肉出售给他人,这种行为独立于盗窃的行为,符合了新的犯罪构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注意投毒罪已被投放危险物质罪所取代。

  81. 【答案】A B D

  【解析】《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中对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盗窃和故意重伤作了肯定性规定。《刑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附加刑不可能附加于附加刑适用。

  82.【答案】A

  【考点】诈骗罪的判断

  【解析】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盗接、盗用他人的电话线路电话号码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使用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骗取入网,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B应当认定为盗窃罪,本案中甲虽然使用欺骗的手段,但并未构成正式交付、保管关系,仍是趁机从中窃取,故应为盗窃罪 。C应当认定为抢夺罪。抢夺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的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使用抢夺的手段,而诈骗罪与他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获得被害人的交付。 D应当认定为盗窃罪。但如果不是在房间内捡到,而是在其他公共场所捡到信用卡后盗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另外,盗窃信用卡后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

  83.【答案】BC

  【考点】犯罪中止的认定

  【解析】B、C两项已构成犯罪既遂。其中,B项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C项中的拐卖儿童罪属于行为犯,不要求将儿童卖出才构成既遂,只要行为人已实施完毕拐卖行为即可。

  84.【答案】CD

  【考点】法定的数罪并罚的情形。

  【解析】注意牵连犯并罚的情形以及包容犯的情形。

  85.【答案】A D

  【考点】共同犯罪人的理解

  【解析】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A、D项表述错误。《刑法》第289条、291条都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当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不存在主犯、从犯之分。从犯是与主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犯也就无所谓从犯。

  刑诉法(86----9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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