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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高考告别“一考定终身”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 13:01 城市快报
天津市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学生毕业升学要看“综合素质” 昨日记者获悉,市教委出台《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为高中生毕业和高校招生提供参考信息。该方案从2006级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 评价内容与方法 1.模块修习评价评价内容涉及“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七个学习领域。通过学分描述学生在学年内模块学习的内容、数量、学时等阶段性学习的知识结构状况和学习水平。以学年为单位,主要采取定量评价办法,在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每个模块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学分管理规定认定学分,并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第×学年模块修习情况评价表”。 2.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将学生参加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记入“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表”中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栏目。 3.基本素质发展评价评价内容涉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十七个要素的内容。以学年为单位,在学年末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小组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基本素质发展评价采取写实性评语方式进行,把学生在某一维度内的突出表现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加以写实性描述,记入“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表”,并把学生的突出表现如实记录在该表的“突出表现栏”。 4.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反映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内容、学时、学分,综合实践活动的体验与收获,教师对学生在活动中表现的评价等情况。以学年为单位,每次综合实践活动结束后,由辅导教师或班主任组织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评价、辅导教师评价、服务对象评价,由班主任或辅导教师认定学分。高中学生学业期满,由学生本人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校把各方面评价结果汇总填写“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表”。 评价实施步骤 1.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2.学校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主要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清晰的评价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等内容。 3.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包括每学年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以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 4.学年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学生及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市教委解读《实施方案》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引导学校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为此,本报记者请市教委中学处的黄炎处长对新出台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答:改革原因在于,现行考试评价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唯分数论的消极影响还十分明显,抑制了学生个性潜能的发展,客观上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因此,随着高中新课程的全面推进,必须对现行的考试评价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制度创新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铺平道路。 问: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综合素质评价以写实性评语呈现评价结果,避免了一些不便量化的因素。使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进一步得以扩展。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不仅决定学生毕业、升学,还要帮助学生规划人生,帮助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引导教师全面培养学生。同时,还引进了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配套软件的研究,为实践操作提供了方便和可能。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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