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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自选模块考试说明(5)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 13:47   新课标

  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自选模块

  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法的本质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2.民事权利和义务

  (1)人身权

  尊重人格和尊严

  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与肖像权

  名誉权与隐私

  (2)财产权

  物权的三种类别

  (3)知识产权

  著作权的内容及保护

  专利的种类

  注册商标专用权

  (4)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民事权利的法律限制

  (5)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3.合同与违约

  (1)合同

  合同的含义

  书面合同的意义

  (2)订立合同

  订立合同的过程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3)履行合同

  合同履行的原则

  (4)违约与违约责任

  实际违约的含义及种类

  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4.劳动就业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5.家庭与婚姻

  (1)家庭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非婚生子女、合法收养关系的法律保护

  侵犯家庭成员、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

  (2)婚姻

  结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6.法律救济

  (1)非诉讼解决纠纷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

  (2)诉讼解决纠纷

  诉讼的种类

  三大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3)诉讼的基本程序

  法庭审理的阶段

  (4)证据

  诉讼证据的含义和种类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原则和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5)律师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职能

  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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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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