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宁夏2009年高考录取工作安排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 14:38   宁夏教育考试院

  24、调配志愿

  专业服从志愿是指所填报的某院校专业未被录取时,愿否调配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是指某批次所填报院校未被录取时,愿否调配到同批次录取的其他院校。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后,由院校安排专业,考生所填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无效。

  25、达到第一、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平行志愿”。

  达到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上的未录取考生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的未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

  26、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等学校自主选拔,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志愿、艺术类专业(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志愿时间:6月20日至24日。

  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高职(专科)志愿时间:7月27日至31日。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填报志愿地点:凡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指定地点办理填报手续。

  27、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按照统一发放的志愿卡(表)的填涂规则和要求准确填涂志愿卡。

  志愿卡(表)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涂并签名,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填报免费师范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签定《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填报定向志愿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定向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填报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志愿时,除按要求填涂有关志愿表(卡)外,还需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须亲笔签名)。

  28、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公安院校外语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29、报考类别对填报志愿的限定:

  (1)文史类考生不得兼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文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并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3)体育术科测试合格并且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的非体育类专业志愿。

  30、少数民族考生还可填报招收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院校志愿。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应积极填报民族院校志愿。

  七 录取

  3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32、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有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院校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并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3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4、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按5个批次分阶段进行。即提前批本科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35、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宁招生院校,一、二批本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区内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等学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等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同一批次内所有高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实施投档。

  提前批次院校投档时,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20%以内向高等学校投档。

  36、第一、二、三、四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依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37、“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再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进行。

  38、各个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均在相应批次本科或高职(专科)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次投档前录取。

  各个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录取在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录取。各个批次中的定向就业录取均在相应批次本科或高职(专科)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次投档前录取。

  各个批次中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均在各个批次投档前录取。

  39、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40、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是指符合《宁夏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考生)中,按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区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考生第一志愿电告学校,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报考区内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41、普通高等学校在我区招收优秀保送生,按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执行,并向社会公示保送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42、对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毕业后能从事工作的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的考生,允许其报考。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残疾青年和毕业分配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43、录取新生名册必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生效。对民办高等学校已录取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需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同录取新生名册一并寄给有关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等学校还须附加《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宁夏教育考试院应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高考贴吧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相关链接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