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雪林)记者昨天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列入本市第一、二、三批次招生的外省市院校经平行志愿投档后,如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院校同意后,对填报过相应院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
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解释,考生加分后的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只在投档时起作用,招生院校看到的仍是考生加分前的成绩;加分投档也按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和投档比例。加分后,检索到考生时,所填报的外省市院校应投档数未满,才能投档。在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范围之外的考生不能加分投档。并不是所有填报外省市院校的考生都加20分投档,生源好的外省市院校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就已完成计划,则不必进行加分投档。
此外,在一本批次、二本批次投档时,如外省市院校本科资格线上生源不足,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分线下降分择优录取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志愿直接降分投档,其中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自第二批线下最大可降至规定的按“3+综合+1”计算的分数线上。具体幅度由招生院校确定。降分投档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高职(专科)批次则不得在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再降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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